安徽省大学生村官再享两项“优惠”政策

来源:合肥在线 作者:佚名

    3年后部分村官享“两补贴”

  “2012年起,中央机关和省级机关一般不再从高校应届毕业生中招录公务员。”该政策的出台同时也意味着,届时中央机关和省级机关录用公务员,除部分特殊岗位外,均要从具有两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的人员中考录。

  这同时意味着,如果今年考入大学生村官,等2012年政策生效时,已经具备了两年的基层经验。

  此外,今年另一项优惠政策是:聘期满三年后,留村担任村党组织书记、副书记,村委会主任、副主任的,任职期间继续享受大学生“村官”工作和生活补贴,同时可享受同级村干部补贴。

  籍贯和生源地不一致 可“不定向”选择

  根据政策规定安徽省籍的高校毕业生只能填报本人籍贯所在的省辖市,如毕业生籍贯为“安庆太湖县”,则只能填报“安庆市 ”。

  但如果本人籍贯与考取大学之前的户籍所在地(即高校通称的“生源地”)不一致时,既可报考籍贯所在的省辖市,也可报考生源地所在的省辖市。

  对于籍贯为我省某地、生源地是外省的考生,可报考任何一个省辖市,并不安排在其家庭所在村任职。

  市县村官可报考省级村官

  市、县(市、区)组织人事部门统一组织选聘的大学生村官也有机会可以报考此次省级村官的选聘,只要在现任村官岗位上, 同时符合年龄(30周岁以下)、学历(全日制大学专科学历以上)的要求。

  另据了解,今年应届生报考,本科以上应届毕业生应为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学生干部(包括团组织干部和社团组织干部),受到院(系)、校(含校直部门)以上表彰的优秀学生;专科应届毕业生应为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或受到院(系)、校(含校直部门)以上表彰的优秀学生干部。往届毕业生仅限于2008、2009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的党员本科生和党员研究生。

  省外在任的大学生“村官”如果符合往届毕业生报考条件的,可以以往届毕业生身份报考。

  服务期未满的“三支一扶”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毕业生,包括成人教育、自考、电大、夜大专科以上学历的毕业生,并无报考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