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出台大学生村官创业兴皖资金管理办法
来源:大学生村官网
作者:团安徽省委农村部
近日,《安徽省大学生村官创业兴皖富民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暂行)》正式印发至各市、县(市、区)团委、组织部、财政局。安徽省大学生村官创业兴皖富民专项资金是指专项用于鼓励和支持安徽省大学生村官创业的财政贴息资金,每年100万元,由省委组织部、省财政厅、团省委三家单位共同管理。
在我省任职的大学生村官,有具体的创业项目和固定的经营场所,个人信誉较好,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合法合规,有发生或正在发生的银行贷款的,即可向县级团委提出贷款贴息书面申请。县级团委与组织、财政部门负责对申请贴息项目进行初审,市级团委与组织、财政部门对申报贴息项目进行复核,复核通过后报团省委。团省委会同省委组织部、省财政厅对贴息申报项目进行评审。年度贴息项目确定后,由省财政厅根据核定的贴息金额下达预算指标,市县团委牵头负责公开、集中、及时打入受助人个人账户。 (作者:团省委农村部来源:团省委农村部)
在我省任职的大学生村官,有具体的创业项目和固定的经营场所,个人信誉较好,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合法合规,有发生或正在发生的银行贷款的,即可向县级团委提出贷款贴息书面申请。县级团委与组织、财政部门负责对申请贴息项目进行初审,市级团委与组织、财政部门对申报贴息项目进行复核,复核通过后报团省委。团省委会同省委组织部、省财政厅对贴息申报项目进行评审。年度贴息项目确定后,由省财政厅根据核定的贴息金额下达预算指标,市县团委牵头负责公开、集中、及时打入受助人个人账户。 (作者:团省委农村部来源:团省委农村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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