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金融机构 向大学生村官发放贷款3亿余元
强宏观信贷政策指导 支持和促进民生事业发展
中国人民银行金融市场司司长 谢多
民生事业事关科学发展和社会和谐。“十一五”期间,人民银行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的战略部署,依法履行中央银行宏观调控职责,综合运用多种货币政策工具,积极加强和改进宏观信贷政策指导,高度重视做好保障和改善民生的各项金融服务工作,鼓励和引导金融机构着力改进和完善“三农”、就业、中小企业、扶贫、助学、区域发展、救急应灾等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的金融服务,取得明显成效。
“十一五”期间,人民银行积极发挥信贷政策窗口指导作用,鼓励和引导金融机构推进农村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创新,稳步推进农村金融组织体系改革,不断加强农村金融基础设施建设,金融支农取得显著成效。截至2010年末,全口径涉农贷款余额为11.8万亿元,同比增长28.9%,比同期各项贷款增速高9.2个百分点。
一是加快推进农村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创新。2008年人民银行会同银监会联合出台《关于加快推进农村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创新的意见》,在东北三省和中部六省开展创新工作试点。2010年7月人民银行联合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共同出台《关于全面推进农村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创新的指导意见》,把农村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创新工作推向全国。
二是认真做好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金融服务工作。2009年人民银行联合林业局等出台《关于做好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与林业发展金融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加快推进集体林权抵押贷款业务创新,支持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截至2010年末,我国林业贷款余额达1030亿元,同比增长14.5%。
三是积极推进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发展,完善竞争性农村金融市场。2008年,人民银行会同银监会出台《关于村镇银行、贷款公司、农村资金互助社、小额贷款公司有关政策的通知》和《关于小额贷款公司试点的指导意见》,明确了对四类新型机构的扶持政策和促进小额贷款公司规范发展的措施。截至2010年底,全国小额贷款公司机构数达到2614家,比上年末增加1280家;贷款余额1975.05亿元,比年初增加1201.82亿元。
四是不断加强农村金融基础设施建设。相继建成以大额支付系统、小额支付系统、网上跨行支付清算系统和支票影像交换系统为主要应用系统的现代化支付系统,改善农村地区支付清算服务。组建全国统一的企业和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开展农户信用档案建设工作,推进农村信用体系建设。截至2010年末,全国共有28886家农村信用社网点,1238家农村合作银行网点、1164家农村商业银行网点、261家村镇银行网点接入人民银行支付系统。全国大部分地区开展了农户信用档案建设工作,个人征信系统采集农户信用档案约1.12亿户;逐步建立了农户信用评价体系,对超过8000万农户进行了信用评定。
二、以小额担保贷款政策为“抓手”,全力做好就业再就业金融服务工作
就业是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的民生问题。“十一五”期间,人民银行以小额担保贷款政策为“抓手”,以支持就业困难人员、农村妇女、农民工、高校毕业生等创业就业为重点,引导和督促金融机构努力做好促进就业再就业的金融支持与服务工作。
一是改进完善小额担保贷款和助学贷款政策,大力支持下岗失业人员、妇女、高校毕业生等群体创业促就业。“十一五”期间,人民银行积极会同有关部门认真改进完善小额担保贷款政策,对微利项目小额担保贷款由中央财政据实全额贴息,将个人小额担保贷款额度由2万元提高至5万元(妇女提高至8万元),积极支持创业促就业。同时,加大国家助学贷款政策的落实力度,积极推动生源地助学贷款,为高校毕业生就业提供条件。截至2010年底,全部金融机构共发放小额担保贷款余额322.67亿元,同比增长71%。发放助学贷款余额为377.37亿元,比2008年底余额增加100.2亿元。
二是积极做好农民工就业金融服务工作。2006年,人民银行出台《关于改进和加强对农民工金融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发挥信贷政策的积极作用,指导金融系统建立和完善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制度,探索支持农民工参加职业技能培训的有效措施,创新适合农民工需求特点的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大力开展农民工银行卡特色服务,农民工银行卡业务增长迅速。截至2010年末,农民工银行卡发卡机构总数达195家,受理点达7.2万个。2010年,农民工银行卡特色服务实现取款交易1405万笔,金额156亿元,同比分别增长47%和32%。
三是认真做好大学生“村官”创业富民的金融服务。积极配合中组部、财政部等部门出台做好大学生“村官”创业富民和“有序流动”的政策措施,建立健全金融支持大学生“村官”创业富民专项监测制度。指导人民银行各分支机构结合辖区实际,有针对性地出台金融支持大学生“村官”创业富民的政策措施,鼓励和引导金融机构积极改进和完善对大学生“村官”的金融服务。截至2010年末,全国25个省、市、自治区的金融机构向3409名大学生“村官”创业发放了贷款,贷款余额3.41亿元。
三、积极采取多种政策扶持措施,切实加大对中小企业的金融支持力度
中小企业是国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在繁荣经济、促进增长、扩大就业、推动创新等方面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十一五”期间,人民银行高度重视,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各项决策部署,全面加强和改进中小企业金融服务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一是加强信贷政策指导,鼓励和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中小企业的金融支持。在2010年,人民银行会同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出台《关于进一步做好中小企业金融服务的意见》,督促金融机构创新产品、加强服务,提升对中小企业的金融服务水平,提出中小企业贷款增速高于企业贷款增速,增量高于上年同期(两个不低于)的要求。截至2010年末,金融机构中小企业人民币贷款余额(含票据贴现)17.7万亿元,同比增长22.4%。其中,小企业贷款余额7.5万亿元,同比增长29.3%,较去年同期多增3000亿元,顺利实现了增速高于企业贷款平均增速,增量高于上年同期的要求。
二是完善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开拓中小企业多元化融资渠道。认真做好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的金融服务,支持和促进中小企业发展。2006年人民银行出台《关于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建设相关金融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鼓励金融机构切实做好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建设的相关金融服务工作。截至2010年底,全国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已达5550家,中小企业累计担保额超过2.5万亿元。
三是大力发展银行间债券市场。不断完善银行间债券市场体制机制,指导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创新了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中小企业集合票据、超短期融资券等融资产品,有效拓宽中小企业多元化融资渠道。截至2010年底,中小企业通过发行短期融资券、中小企业集合票据等债务融资工具累计募集资金64.77亿元。
四、发挥金融职能作用,促进贫困地区经济发展和贫困人群增加收入
“十一五”时期人民银行以改革扶贫贴息贷款体制机制为着力点,加大对贫困地区和灾区的政策倾斜力度,积极做好贫困人口和贫困地区的民生金融服务工作。截止2010年底,中央财政贴息扶贫贷款余额230.28亿元,同比增长24.54%。
一是不断深化扶贫贴息贷款管理体制改革。2008年人民银行会同有关部门下发《关于全面改革扶贫贴息贷款管理体制的通知》,出台了扶贫贷款管理权限和贴息资金下放、扶贫贷款业务开展机构放开、改进中央财政贴息办法等一系列改革措施,使扶贫贴息资金到户率大大提高,改善了贫困地区人民生产生活条件。
二是加大对革命老区和贫困地区的金融支持和政策倾斜力度。灵活运用多种货币政策工具,鼓励和引导金融机构结合当地实际,增加授信额度,加大对革命老区和贫困地区的信贷投入。积极加强与财政、扶贫等部门沟通协作,发挥部门合力,引导主要涉农金融机构积极支持贫困地区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培育主导产业,壮大龙头企业,促进经济发展。坚持以智力扶贫为先导,以帮助改善当地生产生活条件,增加贫困群众收入为着力点,积极做好定点扶贫工作。
三是积极参与制定兴边富民、农村扶贫开发和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地区等政策措施。做好《兴边富民行动“十一五”规划》的贯彻落实,对边境地区贷款需求积极提供支持,加强民族地区金融生态环境建设,并积极配合做好《兴边富民行动“十二五”规划》编制工作。积极参与《中国农村扶贫开发纲要(2011-2020年)》和集中连片贫困地区的分区方案政策研究制定工作,加强和完善边境地区和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地区的金融扶贫政策,引导和支持金融机构切实加大对边境地区和集中连片特困地区的信贷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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