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广西选聘大学生村官报名考试政策公告

来源:大学生村官网 作者:佚名
  根据中央组织部等6部门《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大学生村官工作的意见〉的通知》(组通字〔2012〕36号)、《关于做好2013年大学生村官选聘工作的通知》(组通字〔2012〕56号)的精神,为切实加强我区农村基层干部队伍建设,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经受锻炼、增长才干,为加快我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实现富民强桂新跨越宏伟目标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和人才支持,现就2013年广西面向全国选聘大学生村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数量、职位及聘期

  (一)选聘数量。2013年广西面向全国公开选聘2160名大学生村官。

  (二)选聘职位。大学生村官为“村级组织特设岗位”,主要担任村党组织书记助理、村委会主任助理,村团组织书记、副书记职务。

  (三)聘期。选聘的大学生村官聘期为3年。

  二、选聘对象及条件

  (一)选聘对象。30岁以下(1983年5月30日以后出生)应届和往届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的毕业生,原则上为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非中共党员的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国家“211”、“985”工程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不含二级学院和独立学院),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中的优秀团干部、优秀学生干部经学校推荐也可作为选聘对象。

  参加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团中央等部门组织到农村基层服务的“三支一扶”、“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服务期满的高校毕业生,本人自愿且具备选聘条件的,经组织推荐可作为选聘对象。

  (二)选聘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作风踏实,有全局观念,组织纪律性强。

  2.具有较好的组织协调能力、社会活动能力和语言表达能力,志愿到农村基层工作。

  3.学习成绩良好,能如期毕业并拿到相应学位。

  4.身心健康,吃苦耐劳,能适应基层工作。

  5.遵纪守法,学习或工作期间未受过处分。

  坚持同等条件下中共党员和优秀学生干部优先、涉农专业优先、回原籍任职优先。根据大学生村官的工作特点和岗位需求,今年所选聘的大学生村官中,中共党员所占比例不低于80%,男性比例不低于50%。

  三、报考程序

  (一)查询选聘人数(4月10日-5月5日)。各市具体选聘人数和选聘工作开展情况,可于4月10日起在广西毕业生就业网(www.gxbys.com)、广西人才网(www.gxrc.com)、八桂先锋网(www.bgxf.gov.cn)查询,有关报名和考务方面的问题也可通过上述网站查询。

  (二)网上报名(4月10日—5月5日)。本次报名通过广西毕业生就业网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不设现场报名。

  报名者须认真阅读公告,于4月10日0:00至5月5日24:00期间登录广西毕业生就业网,按网络提示进行网上报名,如实、准确地填写《2013年广西选聘大学生村官报名登记表》,并在广西毕业生就业网的相关页面上按要求上传一张近期免冠小二寸数码彩照(jpg格式,小于16KB)。报名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市、县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考人员报考后会自动生成报名序号。报名序号是报考人员报名确认、下载打印准考证和成绩查询等事项的重要依据和关键字,请务必牢记。报名时,报名者要仔细阅读个人承诺,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符合免笔试的,要在报名表相应栏内填写清楚。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考生本人承担。

  今年我区选聘大学生村官不收取报名费,但要求考生诚信报考、慎重报考,报考后应按时参加考试,避免资源浪费。

  (三)资格初审(4月10日-5月5日)。4月10日至5月5日,各市组织人事部门根据报考者填报的信息在网上进行资格初审,按照规定条件确定本市通过初审人员名单。采取边报名边审核的方式,审核通过后及时将情况反馈给考生查询。各市通过资格初审人员名单于5月7日前汇总报自治区党委组织部,由自治区党委组织部在广西毕业生就业网、广西人才网、八桂先锋网统一公布。在报名审核期间,通过资格初审的考生即可登录广西毕业生就业网,按网络提示打印《2013年广西选聘大学生村官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并盖章,一份供资格复审时使用,一份供学校(单位)备案。应届高校毕业生由所在院校党委组织部门或学生工作处审查盖章;往届毕业生由现工作单位或户籍所在地(居住地)村(居)委会、档案托管部门审核盖章;参加“三支一扶”计划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服务期满的高校毕业生由服务地组织人事部门审核盖章。

  (四)打印准考证(5月8日-5月18日)。经资格初审合格的考生,在5月8日0:00至5月18日24:00期间登录广西毕业生就业网的相关页面,按照网络提示打印本人准考证。考试时,考生持本人准考证和身份证原件到指定地点参加考试。

  四、笔试

  笔试时间定于5月19日(星期日)上午9∶00-11∶30,笔试地点设在南宁市和桂林市(具体考试时间及地点详见《准考证》)。笔试内容为《综合知识和能力》。主要考查考生到农村基层锻炼必备的通用知识、基本素质、综合分析能力和潜在能力。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5月28日在广西毕业生就业网、广西人才网、八桂先锋网公布笔试成绩,考生可凭准考证号或身份证号网上登录查询。

  笔试试卷全区统一命题,统一组织阅卷。考务工作由各市组织实施,分数线由各市划定。各市按照招聘计划数1∶1.5的比例,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考察入围人选。生源不足的市,由自治区党委组织部在考生自愿的前提下,在全区范围内组织调剂。公布面试考察入围人选的同时,公布面试时间和地点。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考生、国家“211”、“985”工程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不含二级学院和独立学院),通过网络报名后可免笔试,直接进入面试。应届毕业生须经学校推荐,由院系对《2013年广西选聘大学生村官报名登记表》中各项内容进行核实,填写院(系)鉴定,并由学校党组织提出推荐意见,加盖党组织印章。

  五、资格复审和面试考察

  6月上旬,各市组织人事部门对本市入围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和面试考察。资格复审时,毕业生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暂未领取大学毕业证书的应届毕业生携带学生证)、准考证原件及盖章的《2013年广西选聘大学生村官报名登记表》。若政策规定需单位同意才能报名的,还须提供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名证明。凡有关材料与报名信息不符的,取消该报名者选聘资格。

  面试工作由各市组织,主要考察考生思想政治素质以及分析、判断、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考察主要了解应聘大学生的德才表现,包括思想政治素质、在校或工作表现、学习或工作成绩、纪律观念以及组织协调能力等,由各市组织人事部门通过实地考察、函调等形式进行。根据面试成绩和考察情况,按照“三个优先”的原则和人员构成中党员比例、性别比例的指导性计划,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选聘对象。

  六、体检

  体检工作由所报考市的党委组织部组织。各市根据面试成绩、考察情况和人员参试情况,按照不低于选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费用由各市财政专项工作经费承担。体检标准按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要求执行。

  七、确定聘用人选

  6月上旬到7月上旬,各市组织人事部门综合面试考察、体检等情况确定拟选聘人选,并报自治区党委组织部审核批准。审批通过后,由各市在广西毕业生就业网上对拟选聘人选名单进行公示,时间为5天。公示无异议后,确定最终聘用人员名单,并报自治区党委组织部审核备案,同时在广西毕业生就业网、广西人才网、八桂先锋网公布正式聘用人员名单。

  对急需的国家“211”、“985”工程高校农林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采取择优选聘政策。我区符合条件的广西大学要按照宣传发动、网络报名、院系推荐、学校审核的程序,择优推荐农林专业的应届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50名以上。符合择优选聘条件的农林专业毕业生可直接通过网络向自治区党委组织部报名,由自治区直接面试考察,经过驻村实习、考核体检、确定人选等程序,办理聘用手续。

  八、签订协议和培训上岗

  人选确定后,各市根据考生个人志愿、专业特长以及农村的实际需求进行合理分配。6月上旬至7月,根据相关规定,由选聘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与选聘到村任职的高校毕业生签订聘用协议。聘用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签订协议或签订协议后未按期到岗的,视为自动放弃。8月至9月上旬,以市为单位对聘用人员进行岗前培训,并分配上岗。

  上述时间安排如有变化,以具体通知为准。

  九、政策待遇

  (一)聘用期间,比照本地乡镇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满后工资收入水平确定工作、生活补贴标准。按人均2000元发放一次性安置费。

  (二)聘用期间,由自治区统一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享受大学生村官重大疾病医疗补助基金,并按照当地对城镇企业职工的规定,参加相应社会保险。

  (三)各级党政机关注重从具有基层工作经历的优秀大学生村官中招考公务员,并保证一定的录用比例;在县(市、区)、乡镇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优先聘用大学生村官,逐步提高面向大学生村官考录公务员、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比例。

  (四)对选聘到农村任职2年以上,具备选调生条件和资格的,经组织推荐,可参加选调生统一招考。选调生主要从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的大学生村官及其他到基层工作的高校毕业生中招考。报考公务员和选调生的大学生村官,须在聘期内表现优秀、考核称职,并经县级组织人事部门推荐同意。

  (五)聘期工作表现良好、考核合格的,报考硕士研究生可享受初试总分加10分的优惠政策,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其中报考人文社科类专业硕士研究生的,初试总分可加15分。

  (六)被党政机关或企事业单位正式录用(聘用)后,在村任职工作时间计算连续工龄和社会保险缴费年限,按同等条件人员确定工资。

  (七)大学生村官的学费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按现行的国家和自治区学费及国家助学贷款代偿资助政策规定执行。

  (八)在实际工作中表现优秀、党员群众认可的党员大学生村官,可通过推荐参加村党组织书记、副书记选举;到村任职一年以上的优秀大学生村官,可按规定程序参加村委会主任、副主任选举。对留任村党组织书记、副书记、村委会主任、副主任的,任职期间继续纳入大学生村官名额,保留大学生村官工作和生活补贴,同时可享受同级村干部补贴。注重选拔优秀大学生村官进入乡镇和县(市、区)直部门领导班子,进一步拓宽发展渠道。

  (九)聘用期满的大学生村官可参加区、市组织的大学生村官专场招聘会。对表现优秀、考核称职的大学生村官,优先推荐参加中国农业银行、中国人寿保险公司、中国邮政储蓄银行等单位及部分国有企业的定向招聘。

  (十)对选择自主创业、另行择业的,给予协调落实中央和自治区有关扶持政策,并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创办大学生村官创业基地,积极为大学生村官创业发展提供平台。

  十、管理及服务

  (一)大学生村官的日常管理工作由当地组织部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共青团组织和乡镇党委负责。对大学生村官每年要进行培训和年度考核,考核结果记入个人档案,对年度考核不合格的,按有关规定解聘。

  (二)在村任职期间,选聘人员的人事档案由县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所属人才服务机构免费代理,党团关系转至所在村,户口原则上转至所在县(市、区)人才服务机构,也可根据自愿原则,转至入学前户籍所在地。聘用期满后,根据流向,可在区内合法固定住所、实际工作单位集体户或工作地派出所直管公共户迁移落户,也可转回大学毕业前的户籍所在地。

  联系单位:广西壮族自治区党委组织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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