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乐东县日前出台《大学生村官管理办法》

来源:海南日报 作者:王红卫 孙体雄 林东
    为加强大学生“村官”管理和支持大学生“村官”创业,海南省乐东黎族自治县日前出台《大学生“村官”管理办法》。从职责和任务、管理和培养、工作制度和纪律、服务和保障、考核奖惩等方面对大学生“村官”进行严格要求和管理。

    据了解,乐东目前共有大学生“村官”245名,分布在全县188个村(社区)任职,每个村委会都有一名大学生“村官”。这支大学生“村官”队伍对加强基层组织建设、提高党和国家在农村的政策执行力、发展农村经济和社会建设等方面起到重要的作用。

    乐东黎族自治县出台的《大学生“村官”管理办法》将建立健全结对帮带、学习交流、激励关怀等制度,力争把大学生“村官”培养成为政策“宣传员”、村务“代办员”、纠纷“调解员”、银行“信贷员”和发展“领航员”,为农村经济社会发展服务。

    《办法》还要求为大学生“村官”办理重大疾病和人身意外综合保险,制定续聘、奖惩、培训、岗位调整、提拔使用等优惠政策,通过留村任职、考录公务员、自主创业发展、另行择业、继续学习深造等方式引导大学生“村官”有序流动。

    乐东县委组织部负责人说,为抓好这支大学生“村官”队伍建设,乐东先后成立大学生“村官”创业俱乐部,开设大学生“村官”网络论坛、QQ群等平台,每年举办一次全县大学生“村官”座谈会,全面搭建大学生“村官”学习、培训、交友、创业和发展的平台。(记者王红卫 特约记者孙体雄 通讯员林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