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三亚河东区拟选任14名大学生村官

来源:海南特区报 作者:张瑜
为了改善三亚村级干部年龄文化结构,提高农村(社区)干部队伍整体素质,近日三亚河东区决定选任一批大学生村官,补充到辖区内行政村和社区居委会工作。记者获悉,此次三亚河东区将为辖区内每个行政村和社区居委会选任1名大学生村官,共计14名。

   在选任条件中,除热爱农村(社区)工作,具备农村(社区)工作必要的知识和能力外,要求具有国家承认的全日制普通大专以上学历毕业生;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0年9月1日后出生)且具有三亚市户口。这次选任工作通过个人报名、资格审查、考试、组织考察、研究决定、任前公示、组织任命、培训上岗等程序进行。考试采取调研考试和面试的方式进行。

   在选任待遇方面,“大学生村官”为农村(社区)“特设岗位”,服务期间享受同级村干部工资待遇,同时享受“大学生村官”专项补贴,两项合计每人每月共计2000元。同时按补贴标准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各项经费由市财政安排专项经费给予支付,由区负责办理。选任期满3年后,经组织考核表现优秀的,鼓励其继续在村(社区)内任职,待遇不变,遇到“两委”工资调整,高于“大学生村官”现行工资时,按高工资执行。不愿继续任村级干部的,可自主择业。

   报名时间为2010年11月 15日至11月25日(不含双休日),每天8∶30-12∶00、15∶00-18∶00。报名地点:1.河东区各居(村)委会办公室;2.河东区工委组织人事科(三亚市榆亚大道09号,电话:318981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