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2012年选聘大学生村官 3月16日起报名
来源:海口网
作者:杨杰
记者3月11日从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获悉,2012年海南省将选聘367名高校毕业生(简称“选聘生”)到村任职。报名时间为3月16日8:00时起至3月22日17:00时止,均采取网上报名方式,不设现场报名。
考生报名需进入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网址:http://hi.lss.gov.cn),点击进入海南省公务员招考网进行注册报名。符合选聘生报考条件的报考人员,自主选择报考各市县选聘生职位或少数民族选聘生职位,但非少数民族报考人员只能报考各市县选聘生职位,少数民族报考人员既可报考少数民族选聘生职位,也可报考各市县选聘生职位。
报考人员只能选择各市县选聘生职位或少数民族选聘生职位中的一个职位进行报名,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考选聘职位一经审核确认,不得更改。网上报名时,报考人员应上传本人近期免冠2寸正面证件照片,jpg格式,大小20KB以下。
笔试的时间与全省招录公务员笔试相同,考试类别为乙类。少数民族考生按本人笔试成绩的5%予以加分,面试成绩不再加分。
记者了解到,拟聘用人员将严格按计划分配。各市县选聘生的具体分配名额为:海口市40名,三亚市22名,儋州市21名,文昌、琼海、万宁、东方、定安、澄迈、乐东等7个市县各20名,五指山、屯昌、临高、昌江、陵水、琼中、白沙、保亭等8个市县各18名。
据介绍,选聘生为“村级组织特设岗位”人员,系非公务员身份,在村任职聘期为3年。任职期满经组织考核合格后,按干部管理权限,报省委组织部审批,录用为本县(市、区)乡镇公务员。比照各县(市、区)乡镇从大学生中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满后工资收入水平确定聘用期间的工作、生活补贴标准,按月发放;享受中央财政每人2000元的一次性安置费。村任职期间,按照当地对事业单位的规定,参加相应社会保障。符合国家助学贷款偿还政策规定、聘期考核合格的,其在校期间的国家助学贷款本息由国家代为偿还。(记者杨杰)
延伸阅读:
- 海南省文昌选聘大学生村官笔试 4月10日进行 (2011-04-09)
- 海南省2011年选聘大学生村官面试7月9日进行 (2011-07-05)
- 海南五指山市2012年公开选聘大学生村官公告 (2012-07-03)
- 海南省2013年选聘大学生村官报名及考试公告 (2013-10-21)
- 海南省选聘大学生村官报名结束将于17日笔试 (2013-10-31)
频道总排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