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石家庄市选聘270名大学生"村官"
6月12日至19日接受网上报名
三年内专科以上毕业生均可竞聘
今年的选聘对象为2007、2008、2009年省内外全日制普通高校专科以上学历的毕业生。其中,大学本科以上学历的选聘比例和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下同)的选聘比例占80%以上。参加“三支一扶”和西部志愿者活动服务期满及各地组织选聘到村任职的高校毕业生,年龄在30周岁以下、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专科以上学历的也可参加选聘。其中,各地组织选聘的人员,必须是在村现任岗位工作的。
此次大学生“村官”的选聘报名时间为6月12日9时至19日17时。与往年不同,今年全部采取网上报名,网址为河北省人事考试网(www.hebpta.com.cn)。报名审查通过的,可在6月27日9时至7月3日17时登录河北省人事考试网打印《笔试准考证》,考试不收取报名和考务费。
相关负责人提醒,因为今年全部接受网上报名,所以报名者应严格自律,对在网上提交的政治面貌、学历、毕业院校等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尤其注意姓名等信息应与原始有效证件和材料一致。且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与考场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7月4日上午9时至11时为笔试时间,符合报名要求的“三支一扶”人员、西部志愿者和各地组织选聘到村任职的高校毕业生,在笔试成绩中加5分。7月13日,在河北省人事考试网公布笔试成绩;7月20日可上网查询是否进入资格复审,7月27日至31日进行资格复审;8月11日至20日组织体检;8月21日—8月31日对拟选聘人员进行公示;9月1日—9月中旬确定聘用人员并进行分配。其中,是正式党员的,一般安排担任村党组织书记助理职务;是预备党员或非中共党员的,一般安排担任村委会主任助理职务;是共青团员的,可安排兼任村团组织书记、副书记职务。经过一段时间的实际工作,被大多数党员和群众认可的,可通过推荐参加选举担任村党组织书记、副书记等职务;依据《河北省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经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同意,也可竞选村委会主任或村委会成员。
在村工作年限一般为3年
待遇比照公务员有关规定进行
大学生“村官”为“村级组织特设岗位人员”,工作管理及考核比照公务员有关规定进行,在村工作年限一般为3年,每年进行一次考核,连续两年不称职的,解除聘任合同,在村任职期间,乡镇以上机关和其他单位均不得借调使用。
大学生“村官”待遇,比照当地乡镇从高校毕业生中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满后职务工资和级别工资总和,确定工作补贴标准,工作津贴、生活补贴,与当地乡镇从高校毕业生中新录用公务员同等待遇;按照当地对事业单位的规定,参加相应社会保险,其中,在建立补充医疗保险的地方,应在参加社会医疗保险的基础上,为其办理补充医疗保险;符合国家助学贷款代偿政策规定、到村任职期满且连续3年考核为称职以上的,在校期间的国家助学贷款本息余额,由国家代为偿还;在村任职2年以上,具备“选调生”条件和资格的,经组织推荐,可参加选调生统一招考;在村任职2年后报考党政机关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在笔试成绩中加5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县乡机关公务员应重点从选聘到村任职的高校毕业生中招录;聘期工作表现良好、考核称职,服务期满后3年内报考硕士研究生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被党政机关或企事业单位正式录用(聘用)后,在村工作时间可计算工龄、社会保险缴费年限;到艰苦边远地区农村任职的,户口可留在现户籍所在地,发放艰苦边远地区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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