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选调生3月8日报名大学生村官可参加

来源:河北日报 作者:佚名

    河北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日前决定,今年我省继续选调优秀大学毕业生到基层工作。全省计划选拔选调生907名,报名时间为3月8日至29日。

    ■选调条件

    应届大学毕业生的报考条件包括,全国普通高校国家计划内统招、全日制大学本科以上学历的应届毕业生,学习成绩优良,具备授予学士以上学位条件,定向培养生、委托培养生以及网络学院、成人教育学院毕业生不列入选调范围;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在大学或研究生学习期间担任过班级以上学生干部(不包括各类协会、研究小组负责人),有较强的语言和文字表达能力,具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非中共党员或未担任过学生干部的硕士以上研究生也可以参加选调;本科生年龄一般在25周岁以下(1984年3月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年龄一般在28周岁以下(1981年3月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一般在30周岁以下(1979年3月以后出生)。

    我省2008年及以前选聘(招募)的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聘期(服务期)内表现优秀、考核称职(合格),经省、市、县(市、区)组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审核推荐,可以参加选调,年龄一般在32周岁以下(1977年3月以后出生)。

    ■选调程序

    选调程序包括推荐报名和资格审查、笔试、面试和体检、录用、培训定岗。有关报名材料,于3月8日至29日报送到省政府招待处东楼“选调生报名处”。省有关部门明确指出,选调生资格审查贯穿报名和考录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不符合选调条件或弄虚作假的,随时取消考试或录用资格。

    据了解,按照有关规定,选调生一般分配到乡镇(街道办事处)工作。8月底前,各市委组织部完成选调生培训定岗工作,按要求填写《河北省公务员录用审批表》,报省委组织部统一办理公务员录用手续。根据《公务员法》规定,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任职;不合格的,取消录用。

    ■特别提示

    有关部门特别提示,河北党建网(www.hebdj.gov.cn)和河北人事考试网(www.hebpta.com.cn)为我省选调生工作信息指定发布网站,更多详情请随时留意网站发布的信息。有关选调生工作政策问题,省内高校报名考生请咨询本院校党委组织部或学生工作部门;省外高校报名考生可咨询省委组织部干部一处(0311—87907928)。我省以外高校考生报名地点:石家庄市自强路127号省政府招待处东楼选调生报名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