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河北省大学生村官选聘1500名10日报名

来源:公务员考试网 作者:
  2015年全省考试选聘大学生村官1500名。其中,石家庄市150名,承德市79名,张家口市120名,秦皇岛市69名,唐山市143名,廊坊市100名,保定市195名,沧州市185名,衡水市100名,邢台市164名,邯郸市162名,定州市25名,辛集市8名。全省面向“985”高校毕业生免试选聘一批大学生村官,不占用各市考试选聘名额。

  选聘对象

  (1)参加考试人员:2015年应届高校毕业生(不含“985”高校)。参加河北省“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2015年服务期满的高校毕业生,在校大学生士兵退役复学2015年应届毕业生,符合条件的也可以参加选聘。

  (2)免试人员:2015年“985”高校应届毕业生。

  选聘条件

  (一)参加考试人员选聘条件

  1、应届毕业生选聘条件:(1)全国普通高校国家计划内统招、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习成绩优良,具备授予学士及以上学位条件。定向培养生、委托培养生以及网络学院、成人教育学院毕业生不列入选聘范围。(2)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入党时间截至2015年3月)。(3)本科生年龄一般在25周岁以下(1989年3月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年龄一般在28周岁以下(1986年3月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一般在30周岁以下(1984年3月以后出生)。(4)身心健康,适应农村工作需要。(5)在校学习期间未受过处分。

  2、“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人员和在校大学生士兵退役复学应届毕业生的选聘条件:(1)河北省“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人员,2015年服务期满,考核合格。从河北省应征入伍,且入伍前已被河北省普通高等学校录取并保留入学资格或者正在河北省普通高等学校就学、复学应届毕业的大学生退役士兵。(2)年龄一般在30周岁以下(1984年3月以后出生)。(3)其他条件与参加考试的应届毕业生选聘条件相同。

  (二)免试人员选聘条件

  (1)2015年“985”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应届毕业生。(2)不限党员身份、不含本科三批。(3)其他条件与参加考试的应届毕业生选聘条件相同。

  考试人员选聘程序

  报名时间:3月10日9:00—3月18日17:00

  笔试时间:4月12日

  资格审查:7月2日—7月28日

  免试人员选聘程序

  报名时间:6月1日—6月5日

  资格审查:7月29日—7月31日

  温馨提醒:笔试内容与选调生考试内容一致,即《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满分各100分。河北省“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人员,在校大学生退役复学应届毕业生,在笔试成绩中加5分。考生可结合《河北公务员考试全套辅导资料》系统备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