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规定大学生村官其他单位不得借调使用

来源:中新网 作者:李笑冰

  黑龙江大学生村官任职“特设岗位”

   其他单位不得借调使用

  日前,黑龙江省2012年选聘优秀毕业生到村任职开始报名,计划选聘1428人。选聘到村任职的高校毕业生为“村级组织特设岗位”人员,系非公务员身份。到村任职的高校毕业生,聘用期间必须在村里工作,乡镇以上机关及其他单位均不得借调使用。聘期为3年,聘用期满可续聘。

  黑龙江规定,选聘到村任职的高校毕业生,比照本地乡镇从高校毕业生中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满后工资收入水平确定工作、生活补贴标准,在艰苦边远地区工作的,按规定发放艰苦边远地区津贴;在考录省公务员时,将制定专门计划定向考录,报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按照相关文件享受加分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