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保康县人社局多措并举服务大学生村官

来源:襄阳党建网 作者:佚名

    近年来,为确保大学生村官安心工作,更好地服务新农村建设,保康县人社局积极落实《湖北省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实施办法》有关规定,从三大方面完善服务,为大学生村官扎根农村保驾护航,也为他们今后的发展提供了重要保障。

     一、提供社保经办服务。在大学生村官任职期间,积极配合组织部门为到村任职大学生办理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生育等社会保险。

    二、提供人事人才服务。一是按照组织部门要求,强化人事代理业务,大学生村官被党政机关或企事业单位正式录用(聘用)后,为其在村任职工作时间计算工龄和社会保险缴费年限,解决大学生村官的后顾之忧。二是在上级部门组织的公务员、选调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等公开招考中,积极为大学生村官提供信息服务。三是在该县组织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开招考中,按照鄂政发[2011]84号文件规定,“选聘到村任职的毕业生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报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时,笔试成绩增加5分”。

    三、提供就业创业服务。大学生村官工作期满后,不再续聘或未考取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人社部门优先为其就业或创业创造便利条件。一是积极开展面向大学生村官的免费就业指导培训、政策咨询、就业信息、职业指导和职业技能培训等服务,引导大学生村官进入人才市场自主择业,实现多元化发展。二是积极支持聘用期满、有创业意愿和创业能力的大学生村官自主创业,免费为其提供创业培训、小额担保贷款支持等一系列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