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农村信用社公开招聘县级行社业务员公告

来源:湖南日报 作者:佚名

    湖南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以下简称“省联社”)是经省委、省政府同意,并报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成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省级地方性金融机构,受省政府委托,履行对全省农村信用社管理、指导、协调、服务职能;省委、省政府比照正厅级单位对省联社进行管理。省联社对全省农村信用社实行垂直管理。截至今年2月末,全省农村信用社各项存款余额达3509亿元,各项贷款余额1967亿元,存、贷款总量均居全省金融机构第二位。为适应我省农村信用社业务发展和优化员工队伍结构的需要,省联社研究决定,拟招聘县级行社(含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农村合作银行、农村商业银行、农村信用合作社联合社)业务员1000名,其中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县级行社业务员900名,面向“大学生村官”公开招聘县级行社业务员100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县级行社业务员

  (一)招聘计划

  湖南省农村信用社计划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县级行社业务员900名。计划分配表详见湖南领导人才网(http://www.hnleader.gov.cn)。

  (二)条件及要求

  1、政治思想素质好,遵纪守法,诚实守信,无不良记录。

  2、热爱农村信用合作事业,服从组织分配,安心在农村信用社基层网点工作。

  3、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4、年龄在26周岁及以下(1985年6月30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可放宽到30周岁及以下(1981年6月30日以后出生)。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三)招聘程序

  招聘县级行社业务员按照发布招聘公告、报名缴费、笔试、面试、划定录取分数线、考察、体检、补录、公示、审批、聘用等程序进行。相关具体要求请查阅湖南领导人才网(http://www.hnleader.gov.cn)、湖南农信网(http:/www.hnnxs.com)公布的招聘公告。

  (四)招聘去向及待遇

  新聘县级行社业务员在符合亲属回避和内控制度的前提下,一律安排到基层信用社(支行)网点工作,不得到县级行社及以上机关工作,且系统内不得跨县(市、区)调动。

  新聘县级行社业务员全部实行劳动合同制。新聘县级行社业务员的工资和待遇由县级行社根据省联社有关规定确定。

  二、面向“大学生村官”公开招聘县级行社业务员

  (一)招聘计划

  湖南省农村信用社计划面向“大学生村官”公开招聘县级行社业务员100名。计划分配表详见湖南领导人才网(http://www.hnleader.gov.cn)。

  (二)条件及要求

  面向“大学生村官”招聘的县级行社业务员,在满足面向社会招聘县级行社业务员的第1、第2、第3、第5条规定的条件及要求外,同时还要具备以下条件:

  1、报考对象限于经湖南省委组织部统一考试、统一安排到村任职的“大学生村官”。各市州、县市区选定的“村官”不在此列。

  2、应担任“村官”两年以上(计算时间截至2012年10月31日),各年度考核均在称职以上。

  3、年龄在28周岁及以下(1983年6月30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者放宽到32周岁及以下(1979年6月30日以后出生)。

  (三)招聘程序

  招聘程序与面向社会招聘县级行社业务员的程序一致。具体要求请查阅湖南领导人才网(http://www.hnleader.gov.cn)、湖南农信网(http:/www.hnnxs.com)公布的招聘县级行社业务员公告。

  (四)招聘去向及待遇

  “大学生村官”被录用后,按任“村官”期间缴纳基本养老保险的时间计算工龄。招聘去向及其他待遇按照面向社会招聘县级行社业务员的标准执行。

  三、有关事项

  省联社招聘县级行社业务员公告中的未尽事宜和需对外发布的招聘信息,由省联社公开招聘办公室在湖南农信网、湖南领导人才网上进行公布,不再另行通知,请考生注意查阅。考生未及时查阅指定网站上的招聘信息所带来的影响或后果,概由考生本人负责。

  四、工作监督

  本次公开招聘县级行社业务员工作,由省联社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欢迎社会各界进行监督。招聘工作中如有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泄露机密等行为,将严肃查处。

  招聘政策咨询电话:0731-89801597

  监督电话:0731-82278770

  网上报名、缴费、准考证打印等技术问题咨询电话:0731-822185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