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社团党建 夯实基层力量

来源:《解放日报》 作者:
  胡锦涛总书记日前在谈及社会管理时强调,要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基层社会管理和服务体系,把人力、财力、物力更多投到基层。社会管理的重点在基层,基层的重点在社区。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建立和发展,“单位人”向“社会人”转变,“社会人”需要相互之间联系沟通、表达自己的利益和诉求,社区成为主要承载形式,以社区为地域范围的社团也随之大量产生。在此背景下,适应社会管理主体多元化发展的需要,充分发挥好社团在社会管理中的作用,确保社团发展的正确方向,加强社区社团党建工作,就成为十分紧迫的任务。做好社区社团党建工作,应当着重处理好三个方面的关系。

  处理好大力推动与循序渐进的关系

  推进社区社团党建工作,既要大力推动,又要坚持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尊重规律、先易后难,先在具有一定规模、比较稳定成熟的社团进行,坚持“成熟一个、建立一个,建立一个、巩固一个”,做到循序渐进、逐步提高。比如,闸北区大宁社区(街道)党工委率先在老年协会等比较成熟的社团建立党组织;南通市崇川区首先在义工联合会、木兰艺术团、知心奶奶群体、女企业家精英协会等比较成熟的社团建立党组织,然后在大力推进社团建设中,将党组织组建与社团组建工作同步考虑、同步谋划、同步进行。对于暂不具备组建党组织条件的社团,可以通过党建工作站派出党建工作指导员或服务员开展党的工作,培养入党积极分子,做好党员发展工作,待条件成熟后及时帮助成立党组织。对于不同类型的社区社团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既可以保证社区社团党建工作的整体推进,又避免了不论条件、不管效果的盲目建设所造成的后续工作跟不上、组织涣散、活动缺失、名存实亡等现象的发生。

  处理好社团党建与社团建设的关系

  社区的和谐、稳定、繁荣和健康发展,有赖于党领导核心作用的充分发挥。社区社团党建是新时期党在社区工作中的一项重要任务,必须充分发挥好“党组织引领社团,党员活跃社团,社团服务群众”的功能。社团具有自发性、民间性,这决定了在社区社团管理工作中,既要大力开展社团党建,又要调整和改革传统的党的工作方式,在功能上更多地发挥政治引领作用,做到支持、引导、引领而不包办。

  首先,在处理社团党建与社团建设的关系时,应注重非权力性影响力的作用。在民间组织领导者的领导力中,非权力性影响力尤其重要,在社团党建工作介入方式上应注重社团带头人和社团骨干的管理和培养。比如,在社团党组织主要负责人选择上,注重培养选拔社团带头人,优先考虑社团主要负责人和党组织书记实行“一肩挑”。通过专题培训、外出考察、定期交流等多种途径提升社团党组织负责人素质,使其真正成为社团党组织的主心骨、社团发展的带头人和社团活动的领军者。对非党的社团主要负责人加强培养和引导,积极发展其入党。对于社团党组织中的党员,注重加强政治思想教育和业务技能的培训,努力使他们成为本社团的内行能手和骨干力量,发挥好先进和优秀的模范表率作用。

  其次,在处理社团党建与社团建设的关系上,应将党建工作与社团建设有效结合起来,避免形成社团党建与社团建设“两张皮”的现象。这包括,在健全完善“三会一课”、党员活动日、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党费收缴等基本组织生活制度的同时,结合社区社团的特点,从社团的自身建设、特色活动入手,找准党组织活动的切入点,创新活动载体,灵活开展党的活动。例如,闸北区大宁社区老年协会党总支组织联络各团队老年成员参与各类大型时政报告会、健康教育会、文体交流和外出参观活动等,每年能达到150场(次)左右,平均每两天就有一次大型活动。通过有效的活动载体,可以充分发挥党组织的引领作用,带动社团乃至广大社区居民投身到和谐社区建设中,做到社区党建与社团建设的共同促进和发展。

  处理好自主发展与激励扶持的关系

  社团是民间自发性的社会组织,其民间自发性,决定了自身在联系群众、反映群众诉求、服务群众方面有独特优势。同时,社团还需要党和政府的扶持,社团党建工作可以有效保证社团发展的政治方向以及党和政府意图的实现,促进社团积极发展和壮大。党和政府要积极强化社区社团在为群众提供服务、反映群众诉求、规范群众行为方面的作用,善于用群众的面孔做群众的工作,增强社区群众的认同感,使其能够独立承担那些政府管不好、管不了的社会事务。除了管理之外,对于社团的引导还应当体现在服务上。例如,建立扶持激励机制,研究制定社区社团党建专项资金扶持制度,以奖代拨,激励社团党组织及其负责人的责任意识和进取精神。此外,在活动场地、环境建设上面也可以适度保障。这既可以密切联系群众,拉近党群干群关系,又能为群众和社团开展活动增加载体和平台。(作者系中国浦东干部学院办公厅研究室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