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法实施五周年座谈会在北京召开
公务员法是我国干部人事管理制度第一部具有总章程性质的法律。颁布实施5年来,以公务员法为核心,20多个配套法规先后出台,中国特色公务员法律法规体系基本框架初步构成,公务员录用、考核、选拔任用、激励保障等机制日益健全,公务员队伍建设全面加强,公务员管理科学化、法制化迈上新台阶。
李源潮在座谈会上指出,要针对公务员队伍建设的新情况建立分级分类考录制度和基层遴选制度,到2012年省级以上党政领导机关录用公务员,除部分特殊职位外均应从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的人员中考录。要建立健全从村(居)党支部书记、大学生村官和工人、农民等基层一线人员中考录公务员制度,完善党政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干部交流制度,畅通各类优秀人才进入公务员队伍的渠道。
李源潮指出,各级党政机关要按照胡锦涛总书记和温家宝总理指示精神,以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服务人民群众为主题,带头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兢兢业业做好本职工作,以模范行动,起表率作用,争做人民满意的公务员。要坚持从严管理与关心爱护相结合,不断加强基层公务员队伍建设。
中央纪委副书记黄树贤和财政部、天津市、四川省负责同志介绍了经验,部分公务员代表发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部长尹蔚民主持。中央和国家机关有关部门负责同志、部分省(区、市)党委组织部和政府公务员局负责同志参加会议。
国家公务员考试面试人选调剂工作1月20日开始
新华社北京1月19日电(记者赵超)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2011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共科目笔试成绩已经公布,部分职位公共科目笔试合格人数未达到规定的面试比例。记者19日从国家公务员局了解到,面向社会公开调剂补充面试人选工作将于20日开始进行,涉及岗位近1800个。
调剂的原则和条件包括:调剂在公共科目考试内容相同的职位之间进行;已进入首批面试名单的报考人员不得参加调剂;参加调剂的报考人员只能申请一个调剂职位;申请调剂的报考人员应当符合调剂职位规定的资格条件和要求;申请调剂的报考人员公共科目笔试成绩应当同时达到原报考职位的最低合格分数线和拟调剂职位的最低合格分数线。
2011年度公务员考试公共科目笔试成绩17日将公布
新华社北京1月16日电(记者 赵超)记者16日从国家公务员局获悉,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2011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共科目笔试成绩将于1月17日公布。
据介绍,考生可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网站(http://www.mohrss.gov.cn)、国家公务员局网站(http://www.scs.gov.cn)进行免费成绩查询,也可以发送“8A准考证号”加“报名身份证号后四位”到10661828进行短信查询,或者使用移动手机拨打电话1259089966查询考试成绩。
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近期将根据各职位规定的面试比例,按照公共科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各职位参加面试和专业科目考试的人员名单,并面向社会统一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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