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文昌市2011年选聘大学生村官报名公告
为积极引导和鼓励优秀大学毕业生在我市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实践中施展才华,进一步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巩固党在农村的执政基础,加快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根据中组部、教育部、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的意见(试行)》(组通字〔2008〕18号)精神,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决定选聘100名我省大学毕业生到村任职。具体事项如下:
一、选聘数量、对象和条件
(一)选聘数量:从我省大学毕业生中公开选聘100名大学生“村官”。
(二)选聘对象:年龄35岁以下全日制普通高校大专以上学历的海南籍毕业生(会说海南话)。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优秀团干部、优秀学生干部毕业生优先选聘。
(三)选聘条件:
1、学习成绩良好,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思想道德素质,身体健康;
2、志愿到农村基层工作,具有作风踏实、吃苦耐劳、无私奉献的精神和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
3、遵纪守法,具有较强的组织纪律观念;
4、服从组织安排,愿意在基层工作服务三年。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不得报名。
二、选聘方式和步骤
选聘工作由市委组织部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共同负责组织实施,按照以下程序进行。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报考人员可通过以下三种方式报名 :
1、现场报名:报考人员携带相关材料到现场报名,材料包括:《文昌市大学生“村官”报名资格审查表》一式两份,本人身份证、户籍证明、毕业证书、获奖证书原件和复印件等材料,是中共党员的,还须提供党员证明材料,以及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彩照3张。
2、邮寄材料报名:报考人员将上述须出具的材料复印件一并通过特快专递邮件在报名时间内邮寄到报名点办公室。
3、网络报名:报考人员可登陆文昌市人民政府网站 (http://www.wenchang.gov.cn),下载并填写《文昌市大学生“村官”报名资格审查表》,并将本人身份证、毕业证、1寸免冠正面彩照一并扫描成图像文件(JPG格式,照片分辨率为320×240)发送到指定的电子邮箱进行报名。
未到现场报名的人员,领取《准考证》时,还需提交报名相关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进行资格复审,复审通过后方可参加考试。
报名时间:2011年2月24日—2011年3月30日
报名地点:中共文昌市委组织部组织科、人才科
邮政编码:571339
联系人:邢定海、李全学、符振忠、林启优
联系电话:63330769、63335539
电子邮箱:zuzhibu@hainan.net
(二)笔试。由市委组织部委托省级考试测评机构进行命题,组织符合条件的考生进行笔试。笔试采用闭卷形式,分值为100分。笔试内容主要为《综合基础知识》,重点测试考生公共基础知识和解决农村基层实际问题的工作能力。
(三)面试。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不低于1:2的比例进入面试。面试由市委组织部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安排,分值为100分。重点测试应试者的语言表达和适应农村工作能力等综合素质。
(四)案例分析。由市委组织部委托省级考试测评机构进行命题,重点测试应试者综合分析、逻辑思维和临场应变能力。
(五)录用。按笔试成绩30%、面试成绩40%和案例分析30%的比例计算考生综合成绩,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拟定选聘人员。
(六)公示。市委组织部适时对拟选聘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七)签订聘用合同。考生经录用后,市委组织部根据实际情况,直接安排到各镇,由各镇与选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市委组织部提供合同样本)。选聘人员未在规定时间签订合同或签订合同后15天内未到岗的,视为自动放弃,市委组织部根据考生考试成绩依次选择聘用人员。
三、任职、管理及聘期
(一)任职安排:选聘的“村官”一般安排担任村党组织副书记或村委会主任助理职务,主要协助村党组织书记、村委会主任做好民意调查、政策宣传、科技推广、纠纷调解、村务监督等工作。
(二)工作管理及考核:工作管理及考核按聘用合同有关规定进行,镇委、镇政府负责日常管理。
(三)聘期:选聘人员聘用期为三年,聘用期满后,引导其留村任职、考录公务员、自主创业发展、另行择业、继续学习深造等。选聘人员在聘用期间因违反管理规定或个人要求解除合同的,经聘用双方协商,予以解聘。
四、待遇和保障政策
(一)经济待遇:市财政根据各镇聘用的人数,按照每人基本工资1000元(全日制本科学历的增加100元/月)+绩效补贴200元/月的标准全额拨付,并按有关政策缴纳社会保险费。
(二)政治待遇:聘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优先推荐留任村干部,优先选派到高校、经济发达地区培训学习,优先培养入党,优先推荐参加全省从大学生“村官”中招录公务员考试;我市部分事业单位(教育、卫生系统除外)每年预留空缺岗位10%左右的职位定向招聘大学生“村官”。
中共文昌市委组织部
文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1年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