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大学生村官考研加10分 同等条件优先录取
今后各地中小学教师自然减员空岗,全部聘用特岗计划服务期满毕业生;“三支一扶”等大学生服务期满后3年内,报考硕士研究生初试总分加10分;每500名大学生要配备一名就业指导专职教师……记者昨日获悉,根据国家相关政策,我省教育系统近日出台一系列促进大学毕业生就业相关政策。
教师自然减员空岗 全招“特岗”服务期满毕业生
据悉,面对大学生就业紧张的状况,省教育厅号召各级教育部门和教育系统单位,要充分挖掘教育系统自身的潜力,千方百计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和中西部地区就业,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就业享受学费和助学贷款代偿政策。
我省将扩大实施“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并建立高校毕业生补充农村教师岗位的长效机制,今后各地中小学教师自然减员空岗,全部聘用特岗计划服务期满毕业生。
到基层就业 服务期满享受升学优惠
我省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就业,服务期满享受升学优惠政策。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三支一扶”、“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等项目的毕业生,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服务期满后3年内报考硕士研究生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高职学生可免试入读成人本科。
500名大学生 配备1名就业指导教师
据介绍,按照规定,为进一步强化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和就业指导,我省今年起将在所有高校开设就业指导课,就业指导课程明确列入教学计划,分年级设立相应学分,课程安排不少于38学时。各高校将建立就业指导机构,就业指导专职人员要达到1∶500的师生比。
为保证就业经费,我省规定各高校的就业经费要占到学生学费的1%,全面实现就业指导机构、人员、经费“三到位”。
大学毕业当兵 可返还学费和代偿助学贷款
我省将鼓励高校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据悉,根据国家政策,从2008年起,国家征兵的重点转向各级各类院校的应届毕业生。高校毕业生参军入伍,除享有优先报名应征、优先体检政审、优先审批定兵及优待安置政策外,还享受提前预征、返还学费和代偿助学贷款、优先选拔使用等政策。
在考学升学方面,具有高等教育学历的士兵退役后,参加政法院校为基层公检法定向岗位招生时,优先录取;退役后3年内报考硕士研究生初试总分加10分。
重大科研项目 鼓励聘用大学毕业生
承担国家和地方重大科研项目的单位要积极聘用优秀高校毕业生,其劳务性费用和有关社会保险补助按规定从项目经费中列支。高校毕业生参与项目期间,其户口、档案可存放在项目单位所在地或入学前家庭所在地人才交流中心。聘用期满,根据需要可以续聘或到其他岗位就业,就业后参与项目研究期间的工作时间纳入工龄计算,社会保险缴费年限连续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