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绵阳配套优惠政策支持大学生村官创业

来源:金融时报 作者:佚名

    为进一步鼓励和扶持大学生村官创业,人行四川绵阳中支积极配合市委组织部门,推动绵阳市委、市政府对现有政策进行整合,出台配套相关优惠政策帮助大学生村官创业。

  为扩大扶持范围,在扶持在岗大学生村官创业的基础上,对聘期考核合格,合同期满离岗3年内创业的;创办企业,出资额不低于注册资本的30%,且担任法人代表的离岗大学生村官一并给予扶持。

  在工商注册优惠方面,对大学生村官创业登记注册的,市场准入实行“非禁即入”;注册资本不受金额限制,知识产权、实物和科技成果等可评估入股,允许以股权出资创办企业;允许以住所、租借房、临时商业用房、农村住宅等为经营场所;开辟注册登记绿色通道。同时,给予税费减免优惠,对大学生村官从事个体经营的,3年内按每户8000元为限额,扣减当年应缴的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个人所得税;从事个体经营和处理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免交开业登记类、证照类、管理类的各项行政事业收费。

  在信贷支持优惠方面,根据大学生村官创业项目的情况,贷款期限可延长至3年;创业贷款执行国家基准利率;支持创业互保、联保贷款;个人创业项目最高贷款额度可放大至10万元,创办实体的,贷款总额度不超过80万元,劳动密集型企业贷款总额度不超过200万元;可由大学生村官选择到期一次性还款和分期还款;按照“四优先”原则(优先调查、优先评级、优先授信、优先发放),缩短审批时间。

  积极整合政策资源,根据大学生村官创业项目的具体情况,创业基金可以提供5万元内无利息、无抵押、无担保的创业启动资金;总工会可以提供3年、2万元内的无息借款;市妇联可以对男5万元内、女8万元内的贷款给予全额贴息,对合伙经营的,人均贴息贷款额度可以在10万元内;对获得农村青年信用示范户的村官,经县级以上团委推荐,农村信用社可以采取一次核定5万元以内的贷款,周转使用。

  为重点鼓励农业创业,对创办农业项目的,享受农业产业化发展扶持政策;创办农业科技型企业或领办农业科技示范基地的,优先推荐省级农业科技成果转化资金项目;取得专利、省级著名商标的,优先申请资助和奖励;从事粮棉油生产的,享受国家良种补贴政策;粮食种植面积超过100亩的,享受种粮大户补贴;对粮棉油高产创建和园艺作物标准园创建的给予经费倾斜。

  优化配套服务,建立组织创业培训、导师团队、帮扶机制和实践基地。确保每位大学生村官在岗期间至少接受一次创业实训或技能培训,有计划地安排大学生村官参加产学研对接活动,有针对性地提供项目论证、技术指导和市场信息等服务。对大学生村官创业实行帮扶机制,对具有一定规模或影响力的创业项目,由县级领导“一对一”联系帮扶。另外,在绵阳市大学生就业创业服务网络和绵阳市农村人力资源网,开辟大学生村官服务内容,为他们提供全方位、多角度的金融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