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委书记王东明、省长魏宏回复15条留言

来源:人民网 作者:杨伊
  人民网北京3月16日电  (记者杨伊)日前,四川省各地对网友给省委书记王东明、省长魏宏的15条留言做出公开回复,详情如下:
 
  【网民留言】
 
  成都万科地产公司在锦江区万科城市花园,圈占属于全体业主的公共配套平台,随后在平台上违章搭建一千多平米房屋,扩大自己的办公楼。必须立即无条件予以拆除。如果不立即无条件回复此地原状,我们业主只能向中纪委实名举报了。 成都市锦江区万科城花花园98栋好家乡超市楼上的2楼600多平米公共平台、3楼400多平米公共平台(不含3楼架空无板的空框架)是广大业主活动的公共配套设施,但是万科地产在既没有经过城花全体业主同意,也没有经过规划部门批准,就用玻璃幕墙封了起来,并在里面加层改为自己的办公室。这事严重的违法行为。请看法律原文: 《物权法》第九十七条的规定:处分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以及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作重大修缮的,应当经占份额三分之二以上的按份共有人或者全体共同共有人同意”。 《物业管理条例》第十一条规定“(六)改建、重建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 由业主共同决定。”。 第十二条规定:“改建、重建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 应当经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2/3以上的业主且占总人数2/3以上的业主同意;” 即万科处置这些公共区域必须经过城市花园三分之二以上业主同意才合法,目前万科绝对没有经过城花任何一位业主授权,更没有经过城市花园三分之二以上业主同意,就在这些区域大规模的搭建、圈占。 万科的搭建和圈占已明显违反《物权法》和《物业管理条例》之规定,是严重的违法行为。 主管部门必须立即无条件的拆除此地违章搭建,并恢复原状!!!如果不立即无条件回复此地原状,我们业主只能向中纪委实名举报了。
 
  答复意见:
 
  网友:您好! 您反映“成都万科地产公司在静安路1号万科城市花园98栋违章搭建房屋”的情况,我局已收悉,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您所反映的问题,我局高度重视,多次派出执法人员到现场核查。经查,您反映的问题属当事人用玻璃幕墙封闭二、三楼之间的架空共用部位,按照《物业管理条例》第五十八条的规定,此问题属于市城乡房产主管部门受理范围。 我们将积极协调您反映的问题。感谢您对规划工作的支持! 此复。
 
  【网民留言】
 
  尊敬的王书记,您好!我是2002年从绵阳市化工厂下岗的大学生,今年已经43岁了,爱人是2000年从绵阳粮库下岗的。我们下岗之后通过自己的努力,生活基本上还过得去,但每年的社保费用压得我们有点喘不过气来。我和爱人每年都只是购买了60%,如果要是买100%的话,就有点困难了,并且年年上涨。因为收入有限,生活压力大,我已经停止购买社保,我爱人还在继续买。医疗保险的费用也很高,我们都没有购买。我想像我们这种情况的家庭应该很多很多,况且现在工作难找,收入又不稳定,所以在这里我想让王书记捎句话,能否对我们这些下岗职工在社保医保政策上有所倾斜,让我们提前进入社保领取基本生活费。以上观点如有不妥敬请批评指正!谢谢王书记!顺祝您工作顺利,身体健康!
 
  答复意见:
 
  张亮同志: 您好!现就您在人民网留言反映的问题答复如下: 由于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属省级统筹,缴费标准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统一制定,目前是以全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作参照。近几年随着省平均工资上涨,养老保险的缴费标准也随之增加,确实在一定程度上增加了部分困难群众的经济压力。鉴于此,我省在2013年11月出台了川人社发〔2013〕54号文件,将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的下限下调至省平工资的40%,我市也在第一时间转发了该文件,并按政策规定从2014年1月1日起执行。目前,我市个体参保人员可根据实际情况自愿选取40%-100%不同的缴费档次,同时我市还出台新政,参保人员可自愿申请将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转移为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从100元/年至3000元/年共分为13个缴费档次,参保人员可自愿选择,达到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领取条件后,享受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相关待遇。 以上两种途径仅供您参考,衷心感谢您对我市社会保障工作的理解和支持!祝您生活愉快! 联系人:史岱林,联系电话:0816-2260576/2261756。 绵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5年3月14日
 
  【网民留言】
 
  尊敬的王东明书记,我所在的中江县仓山镇龙怀村通信非常落后,希望能帮我们农村装上宽带,或光纤,谢谢!
 
  答复意见:
 
  李明先生: 您好!您在人民网地方领导留言板向省委王东明书记反映“中江县仓山镇龙怀村通信非常落后,希望能帮你们装上宽带或光纤”的留言收悉,经中江县仓山镇人民政府调查处理,现回复如下: 经调查,仓山镇自2014年年底按照“宽带乡村”要求对各村愿意安装宽带的村民进行了登记。经与龙怀村村干部联系了解,现阶段光纤主线已接入龙怀村,需要安装宽带的用户可到村登记,相关单位会及时为您安装。
 
  【网民留言】
 
  你好!我是什邡市的一员,现在就读于攀枝花学院。就我们那个地方的土地种植问题,我觉得,在如今现代化建设中,目前以传统农业耕种模式对现如今来说是有点跟不上现在的节奏,而且现在愿意耕种的人来说越来越少,尤其90后,现在愿意耕种的人年龄普遍偏大,急需现代化农田建设,不知道对不对
 
  答复意见:
 
  肖李强先生: 您好!您在人民网地方领导留言板向省委王东明书记提出的现代化农田建设的留言收悉,经德阳市什邡市农业局了解,现回复如下: 首先感谢您对家乡农业发展与现代化建设的关心! 关于现代化农田建设问题。什邡市正按照编制逐年抓紧实施“十二五、”“十二五”建设规划,重点依托全国新增1000亿斤粮食生产能力建设田间工程项目、省级财政高标准农田建设专项资金项目、以及农业综合开发进行高标准农田建设。“十二五”以来每年计建面积不少于2万亩,已建成8万亩。全市农田基础设施正不断完善,当前农业生产劳动力缺乏,“三八六需”现象十分突出,且农业机械化程度不高,劳动力投入量大,人工成本大,农业经济效益低,这些都制约着现代化农业的发展。为了进一步推进现代化农业生产发展,什邡市正加快建立土地流转有形市场,促进土地流转规模经营。今年土地流转交易将正式入驻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为土地规范、有序流转提供更加便捷高效的平台服务。为促进农业发展,什邡市委、市政府专门出台政策,对龙头企业固定资产投资、业主流转土地、计认证“三品一标”等给予财政奖补。通过扶持农业龙头企业来带动农村经济为农民致富增收。 在家乡现代化农业发展中,特别需要像您一样有学问有知识热心农业的人才,期待您的加入。 特此回复,祝您学业顺利,不断进步!
 
  【网民留言】
 
  中共四川省委办公厅《关于加强乡镇干部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川委办〔2014〕30号)规定了新录(聘)用乡镇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乡镇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其中通过定向考录等优惠政策新录用的乡镇公务员在乡镇最低服务年限为8年(含试用期);服务期限未满的,一律不得调动。 不得调动是符合政策的,但是为什么不能参加选调和遴选。 “公务员五年政策的咨询”这个问题里中江县人社局的回复提到要加大选拔使用乡镇干部力度,但是又不许乡镇干部参加考试,这个县的政策矛盾得略厉害啊。以往考录的乡镇干部考取的时候可没人告诉他们5年或者8年内都不得参加其他考试。 另外根据《新录用公务员任职定级规定》第六条规定,新录用公务员在机关最低服务年限为五年(含试用期)。也没特别注明是乡镇干部,现在这样只限制乡镇干部考试,不是欺负人吗,乡镇干部就该低人一等吗? 不要再拿无聊的文件套话来回复了,问题就一个:为什么乡镇干部不能参加考试?
 
  答复意见:
 
  王丽玲女士: 您好!您在人民网地方领导留言板向省委王东明书记咨询乡镇服务最低年限相关问题的留言收悉,经德阳市中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调查了解,现回复如下: 根据中共四川省委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乡镇干部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川委办〔2014〕30号)规定,新录(聘)用乡镇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乡镇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其中通过定向考录等优惠政策新录用的乡镇公务员在乡镇最低服务年限为8年(含试用期);服务期限未满的,一律不得调动。根据国家公务员局、省市公务员主管部门答复,该政策规定的新录用乡镇公务员在乡镇的最低服务年限要溯及以往,即以往考录的乡镇公务员在乡镇的工作年限也须达到最低服务年限。中江县是严格按照政策执行。《新录用公务员任职定级规定》第六条规定,新录用公务员在机关最低服务年限为五年(含试用期)是指最低服务年限未满不能辞去公职。 特此回复,感谢您对中江县人社局工作的关注和支持,如对公务员管理政策有疑问,可直接向中江县人社局公务员管理股咨询(联系电话:0838—7210652)。
 
  【网民留言】
 
  为什么现在幼儿园收费这么贵?但是小宝宝吃的那么差,学校赚钱都赚到幼儿的身上来了,简直不可想象!!
 
  答复意见:
 
  网友: 您好!您在人民网地方领导留言板向省委王东明书记反映幼儿园收费问题的留言收悉,经德阳市中江县教育局调查核实,现回复如下: 留言收悉后,中江县教育局工作人员第一时间与您取得联系,了解具体情况。但您不愿告知学校的具体名称,并表示已与幼儿园进行了沟通交流,并且得到较为满意的答复。 2015年春季开学,中江县教育局组织相关人员对全县各级各类学校开校收费工作进行检查,暂未发现违规收费问题。对各学校食堂饭菜质量、卫生状况等检查中也暂未发现违规问题。 特此回复,感谢您的监督,祝好!
 
  【网民留言】
 
  我是德阳市中江县白果乡甘柏五村五组村民,(这里距离成都市仅100公里)我们存有一条1.5里长、宽约近3米没有硬化的土路基根道,该路是当地4个组涉及3个村约800村民出行的主要道路,一下雨就没法行走,尤其是各类车辆,给当地村民生活、种地、出行造成极不方便。目前已有20余年了没有任何部门来过问解决,当地村民经济条件有限,收入也不高,全靠种地和外出务工。我了解2015年省市级计划在农村通村路上建设计划了100多亿,这么多年来当地和上级部门都没把我们这一段路纳入计划。为早日解决我们当地村民出行难问题,我代表我们所有村民请求上级帮我们这段被遗忘的泥泞路纳入今年立项计划进行修建,可能不超50万就能全部硬化全路段,基础已经有二十多年。
 
  答复意见:
 
  王忠彬先生: 您好!您在人民网地方领导留言板向省委王东明书记反映乡道修建问题的留言收悉,经中江县白果乡人民政府调查核实,现回复如下: 为减轻农民负担,村道建设以”一事一议”项目为主,“一事一议”村道建设补助标准为每公里10万元。您反映的快活村5社1.5公里道路,按每公里造价25万元,修建共需资金37.5万元,“一事一议”补助15万元,不足的22.5万元需按照“谁受益,谁负担”原则,群众自愿筹资酬劳。2014年村两委会上,已讨论过此条道路修建方案,方案中提出群众人平集资800—1000元。但因集资数目过高,存在困难,此道路未能在2014年进行申报修建。2015年的村道建设政策暂未下达,待文件下达后,白果乡会在第一时间通知各村,同时要求各村做好宣传工作。 特此回复,感谢您的留言,同时感谢您对白果乡党委政府工作的支持与理解,请您一如既往的支持,继续为家乡建设建言献策!
 
  【网民留言】
 
  王书记:你好。我是中江县兴隆镇长虹村五组人。由于我们这修工业园区。我的房子被征用。搬迁两年多了。还没能住上安置房。别人都住进了。我为什么还不能住上安置房啊。请书记再百忙中抽时间帮忙问问啊。谢谢你书记。
 
  答复意见:
 
  网友: 您好!您在人民网地方领导留言板向省委王东明书记反映留言收悉,经兴隆镇调查核实,现回复如下: 据调查,兴隆镇2010年开始进行工业园区开发,拆迁户1300余户,但因基础设施建设及资金影响,目前,只有第一安置小区交付使用,第一安置小区现能安置500户拆迁户。为加快安置小区的建设进度,解决老百姓的实际困难,相关部门正积极推进安置点的建设工作。兴隆镇第二安置小区一期1336套住房将于2015年8月交房,第二安置小区二期和第四安置小区也已于2014年10月开工建设,预计2016年6月将全部完工,待竣工后全镇大多数拆迁户的安置问题将得以解决。在此期间,希望拆迁农户能够给予理解,如确急需安置,请及时到兴隆镇人民政府园区办进行情况说明并做好登记,兴隆镇会积极给予解决。 如仍有疑问,可直接向中江县兴隆镇工业园区反映或电话咨询(联系电话:13419044432 ,罗主任)。 特此回复, 感谢您对园区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网民留言】
 
  尊敬的王书记您好! 我是广元市旺苍县贫困山区的一名学生家长,我常年在外务工,为了让子女能够多读点书,将来不再像我们这样饱受背井离乡之苦,所有希望都寄托在子女身上,孩子以前在校成绩一直都很好,可是去年一年孩子的老师频繁更换,作为小孩适应能力本来不是很强,新来老师孩子刚熟悉又更换,去年一年内孩子的老师就更换过几次,这给孩子的学习带来很大的影响,甚至孩子还产生了厌学的情绪,我几次向学校领导询问过此事,为什么平凡更换老师,他们也显得很无赖,中途教师被政府部门借调走了,他们只有临时调整。边远山区师资本来就薄弱,政府随意借调,更加造成师资数量都不足了,何谈质量。年年招教师,随时走教师,边远山区乡村学校成了新进老师的实习基地,可怜的孩子成了试验品,新老师刚好适应了,又被县上各大单位借调了,师资不稳定,何谈教育好学生。春节回家看到孩子的成绩一塌糊涂,产生厌学情绪,领导,我的心情比上坟沉重,谁不希望望子成龙?我也自责自己不能在家好好陪伴孩子,没有更多的钱让孩子到成都、绵阳、广元等地区接受教育,我普通百姓一名,没钱,只能将孩子就近入学读书,哪知弄的如此糟糕。每一个家庭都渴望自己的子女能够接受到正常的优质教育,将来能够走出大山!山里娃,当今社会唯有读书方可改变他们的命运,可是现在山里娃想享受到稳定的义务教育似乎都成为了一种奢侈,师资得不到保障。 我也咨询过学校的领导和相关的老师,国家出台了《教师法》《教育法》等相关法律,以及四川也出台了一系列相关稳定的师资队伍的规定,都明文规定严禁任何单位以任何理由借用教师,国家鼓励人才流动,但必须在适当的时间,符合相应的条件,一般调配教师都统一在暑假,不能平时借用,下面在执行时确无视法律的存在。恳请书记在百忙中过问此事,新学期开学了,责成相关部门还回乡村教师,稳定教师队伍,更好的促进乡村教育健康持续发展。建议政府工作确需要,可以从乡镇中抽取,如村官、志愿者,三支一扶等乡镇人员这些人才可以作为机动人才,教师从事的特殊职业,需要慎重借用。 我们每天看电视新闻,国家也在大力提倡促进教育公平化,稳定教师队伍.........不知旺苍是怎么落实的?最近,市县上下都在搞选人用人不当清理,随意借用教师,难道不属于不当吗? 给孩子报名后回来,特向领导您汇报此事,不妥之处望谅解! 最后祝领导在新的一年里工作顺利,身体健康!
 
  答复意见:
 
  网友: 您好!留言收悉。您反映旺苍县相关部门借用教师的情况,县委高度重视,责成旺苍县教育局调查核实,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旺苍县属革命老区、国家扶贫工作重点县,全县地域差异大,不少乡镇距离县城较远,交通不便,工作、生活条件艰苦。全县很多乡镇学校年龄大的教师及重病教师较多,师资力量薄弱。最近几年,通过面向社会招考补充了一批教师,但补充的教师大多为女教师且绝大部分教师家在外地,甚至不少教师家在市外、省外。有的教师家庭困难,有的教师夫妻两地分居,有的教师属大龄青年未成家。为了改善工作环境,一些教师在学期中途辞去公职,一些教师申请调回家乡工作,一些教师参加公务员和其他事业单位招考被录用,对教学工作有一定的影响。 旺苍县个别县级部门因工作任务重、工作人员紧缺没有及时得到补充,鉴于教师文化素养等基本素质较高,个别部门按组织人事工作有关程序且经学校同意借用了个别教师。旺苍县教育局已将此情况报告县委、县政府,要求县级有关部门高度重视教师岗位的特殊性,同时要求辖区内各级各类学校严格把关,尽可能稳定教师队伍,确保学校工作顺利推进。 感谢您对我县教育工作的关心,因您留言未留下姓名和联系方式,我们无法知晓所反映具体学校的情况,如您对以上回复仍有不清楚的地方或向我们提供具体学校情况,烦请致电旺苍县教育局08394202287,祝工作顺利、身体健康!
 
  【网民留言】
 
  领导你好,我是广元的一个创业者,正在开办一家KTV,现在生意很不好做,广元消防支队要我必须派2个人到绵阳市华安消防职业培训学校培训,不去就要我处理我,我都认为消防培训是免费的,但是培训费20天就比我孩子上大学一年的学费还贵,还有没有天理,2个人就要一万多块钱,我几个月都挣不到,我就想问为什么要指定我们去绵阳市华安消防职业培训学校学习,我问了其他场所,他们也是敢怒不敢言,各个县区也存在这种情况,我一家就要派两个,全市得有多少个,难道消防支队与他们有利益关系????
 
  答复意见:
 
  网友: 您好!留言收悉。经广元市公安消防支队调查核实,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二十一条第二款规定:“进行电焊、气焊等具有火灾危险作业的人员和自动消防系统的操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并遵守消防安全操作规程”,《四川省消防条例》第十八条规定:“下列人员应当接受专业消防安全培训:(一)公众聚集场所和易燃易爆场所涉及消防安全的从业人员;(二)消防安全管理人,专、兼职消防员,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三)消防工程施工管理人员、消防设施的安装、维护、操作人员;(四)消防技术服务机构从业人员;(五)从事电焊、气焊等具有火灾危险作业的人员;(六)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应当接受专业消防安全培训的其他人员。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的人员应当经国家职业技能鉴定合格,依法取得消防职业资格”。 根据以上法律条款规定,您所反映场所的消防安全管理人和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应当接受专业消防安全培训,经过国家职业技能鉴定合格,依法取得消防职业资格,持证上岗。依据《四川省消防条列》第七十条第一款第十项之规定,相关人员未经专业消防安全培训合格或者未取得相应消防职业资格上岗的,责令改正或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对个人处警告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对单位处一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 根据部消防局、省消防总队有关规定,匿名举报投诉不属于受理范围,支队本着群众利益无小事,对人民群众高度负责的态度,派员对您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走访调查,但所反映问题的真实性无法查证。建议您向我支队实名举报(联系电话08393313119)或留下联系方式,支队纪委一定会据实认真核查,并将调查情况反馈给您,同时支队纪委会依照相关规定为您保密并保护您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广元市公安消防支队在此特别申明:我支队与您所反映的绵阳市华安消防职业培训学校无任何利益关系。欢迎社会各界监督! 感谢您的留言!
 
  【网民留言】
 
  书记你好,我是九江金湾美湖的拆迁户,我想问问,听说今年没有分到房子的住户,已经没有过度费了吗?我想请书记给我们老百姓一个满意的答复,谢谢!
 
  答复意见:
 
  网友,您好!您反映的问题,我县高度重视,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赓即责成我县九江街道认真调查处理,现回复如下: 经查,我县九江街道金湾美湖安置小区一期于2010年3月正式动工修建,2014年6月建成,该小区总建筑面积32.15万平方米,其中住房24.65万平方米,地下室及商业配套建筑面积7.5万平方米,建成安置房源共计2630套,2014年7月我县九江街道开始安置通江社区、马家寺社区、金岛社区原执行《双流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双流县征用土地补偿安置办法〉的通知》(双府函〔2001〕65号)政策拆迁的一级土地整理项目、马家寺场镇改造项目、金湾美湖安置小区项目的拆迁户共计1391户。目前,安置工作已基本结束,此次安置绝大部分老百姓都选到了房屋,有极少部分老百姓因户型原因未能选完房屋,针对上述情况,我县九江街道进行了专题研究:1、凡是本次在金湾美湖一期一套房屋未安置的,其过渡费按标准照常发放,并承诺在金湾美湖二期进行安置;2、凡是本次在金湾美湖一期安置后剩余面积还符合安置一套房屋及以上的,其过渡费扣除已安置人口的过渡费后按标准继续发放至拿房安置时。 在下一步工作中,我县九江街道和社区将加大宣传力度,加强与拆迁过渡户的沟通,加强理解与支持,让群众安居乐业。 因您未留下基本情况与联系方式,无法直接向您解释处理结果。 最后,再次感谢您的留言。
 
  【网民留言】
 
  1:加强农村地区法制宣传和提高农民的参政意识和参政能力。 2:推动中央政策在农村地区的落实,反对基层政权组织搞经验主义和本本主义。 3:反腐要以党政机关为起点全面推行到医疗 卫生 教育等行业 推动社会公平。 4:加强对基层民主自治组织的引导 防止其官员那人民给予的权利 办有利于己的事 滥用职权
 
  答复意见:
 
  网友: 您好!感谢您在人民网留言,您对农村法制建设、基层民主建设等提出了较好的意见和建议。望您一如既往关心和关注我国农村地区的发展。 感谢您的留言! 巴中市人民政府信访局 2015年3月13日
 
  【网民留言】
 
  尊敬的王书记, 我是巴中市巴州区桑园坝蓝湾国际D15的住房,在我们D15一楼的一住业主私自在小区内开设火锅店,(此店不是临街商铺,是面向小区花园的住房,此店是住改商,没有任何消防设施,没有经过消防验收),此店严重油烟、噪音扰民,没有营业执照。我们楼上业主多次向巴州区工商分局反映,但从不见查处,也不见给我们答复,请问: 1、居民小区内住改商可以开火锅店吗,能办营业执照吗? 2、此店有无营业执照,如无证,为什么不查处,巴州区工商分局和此业主是否有不可告人的交易? 打扰王书记了,恳请王书记过问一下,还我们一个清静的家,给我们一个良好的睡眠环境
 
  答复意见:
 
  网友: 您好!您在人民网地方领导留言板给王书记的留言已收悉,现将调查处理情况回复如下: 2014年7月29日,巴州区食药局接群众举报称南湾国际D15幢一楼一商家无证经营火锅店,食药局立即派员查证,当时该店正在装修,不知房屋作何使用;2014年9月3日,食药局再次接到上述举报,并派出执法人员检查核实,该举报情况属实,食药局向该店制发了《监督意见书》,告知“不得无证从事餐饮服务活动”。随后,该店向食药局提出申报《餐饮服务许可证》的申请,并提交了相关办证资料及巴中市巴州区东城街道办事处南门社区居委会和21位业主代表同意将此房作为服务行业用房的证明。食药局经现场核查,该店符合《餐饮服务许可证》办证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相关规定,食药局于2014年10月13日按相关程序给予办证。 感谢您的留言! 巴中市巴州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5年2月25日
 
  【网民留言】
 
  尊敬的书记、省长您好,我是德阳市中江县白果乡甘柏五村五组村民,(这里距离成都市仅100公里)我们存有一条1.5里长、宽约近3米没有硬化的土路基根道,该路是当地4个组涉及3个村约800村民出行的主要道路,一下雨就没法行走,尤其是各类车辆,给当地村民生活、种地、出行造成极不方便。目前已有20余年了没有任何部门来过问解决,当地村民经济条件有限,收入也不高,全靠种地和外出务工。我了解2015年省市级计划在农村通村路上建设计划了100多亿,这么多年来当地和上级部门都没把我们这一段路纳入计划。为早日解决我们当地村民出行难问题,我代表我们所有村民请求上级帮我们这段被遗忘的泥泞路纳入今年立项计划进行修建,可能不超50万就能全部硬化全路段,基础已经有二十多年。
 
  答复意见:
 
  王忠彬先生: 您好!您在人民网地方领导留言板向省政府魏宏省长反映乡道修建问题的留言收悉,经中江县白果乡人民政府调查核实,现回复如下: 为减轻农民负担,村道建设以”一事一议”项目为主,“一事一议”村道建设补助标准为每公里10万元。您反映的快活村5社1.5公里道路,按每公里造价25万元,修建共需资金37.5万元,“一事一议”补助15万元,不足的22.5万元需按照“谁受益,谁负担”原则,群众自愿筹资酬劳。2014年村两委会上,已讨论过此条道路修建方案,方案中提出群众人平集资800—1000元。但因集资数目过高,存在困难,此道路未能在2014年进行申报修建。2015年的村道建设政策暂未下达,待文件下达后,白果乡会在第一时间通知各村,同时要求各村做好宣传工作。 特此回复,感谢您的留言,同时感谢您对白果乡党委政府工作的支持与理解,请您一如既往的支持,继续为家乡建设建言献策!
 
  【网民留言】
 
  尊敬的魏宏省长:您好!我们是农村学校的在编在岗财政全额拔款的工人。2014年元月起战斗在农村中小学教师每人每月补助生活费400元已全部发放。可是工人编制的没有生活补助,可是我们同样与教师战斗在教育第一线,我们同样要生活,同样要养老婆孩子,我们同样是一个人,为什么有贵贱之分呢?我们已反映过多次无人管我们。我们在不得已的情况下只有向您们反映,望得到解决。
 
  答复意见:
 
  网友: 您好!您在人民网地方领导留言板给省长留言已收悉。现将调查处理回复如下: 根据《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实施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地区和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农村教师生活补助政策的通知》(川府办函〔2014〕86号),“农村教师生活补助的发放对象为除城区和城关镇所在地学校以外的镇(乡)、村公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在编在岗教师,不包括职工和离退休教师”。生活补助只是针对农村教师工作岗位的补助,没有将职员、工人和离退休教师纳入补助对象。来信中提到您是农村学校工人,因此不纳入补助对象。 感谢您的留言! 巴中市教育局 2015年3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