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2009年起 四川大学生村官聘期由3年调整为2年

来源:遂宁日报 作者:
    日前,从相关部门传来消息,从今年起,大学生村干部的聘期由3年调整为2年。

  据悉,7月15日,省委办公厅和省政府办公厅联合转发了省委组织部等6部门《关于调整“一村(社区)一名大学生干部”聘期的意见》。该《意见》规定,从2009年起,全省“一村(社区)一名大学生干部”聘期由原来的3年调整为2年。聘期调整后,2007年省委组织部等6部门制发的《关于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社区)任职的实施意见》中有关鼓励大学生到基层工作的优惠政策也作出相应调整。具体为:原规定3年期满后才能享受有关优惠政策调整为2年期满后即可享受有关优惠政策。2007年和2008年选聘的村(社区)大学生干部,3年合同期不变,但2年期满后即可享受有关优惠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