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地震局所属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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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和《四川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试行)》等有关规定,四川省地震局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部分工作人员补充到减灾救助研究所等11个所属事业单位工作。现将公开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本公告由四川省地震局同时在四川人事考试网[www.scpta.gov.cn,下同]、四川省地震局网站[www.eqsc.gov.cn、www.scdzj.gov.cn,首页-政务公开-通知公告栏目、首页-内设机构-人事教育处-人事信息栏目,下同]和中国地震局网站上发布[www.cea.gov.cn,首页-政务公开-人事信息-人员招聘栏目,下同]。

  一、招聘单位基本情况

  详见四川省地震局网站或本公告附件1:《四川省地震局公开招聘单位基本情况表》。

  二、招聘对象、范围及基本条件

  (一)招聘的对象和范围

  面向全国招聘2015年7月31日前取得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持有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学历、学位的境外留学人员和赴台陆生不受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限制),并完全符合《四川省地震局事业单位2015年4月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含表注,以下简称《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相关岗位条件要求和本公告其他要求的人员。其中,2015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必须在2015年7月31日前取得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毕业证等证书,并凭证书办理确认等手续;其他报考者必须在本次报名前取得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国家承认学历的毕业证等证书。未在规定时间取得并提供有关证书的,视为报考者自动放弃,责任自负。2015年8月1日之后毕业的全日制在读生不属于此次公招的范围。

  报名时本单位的在编工作人员,不属本单位本次招聘对象范围。

  (二)基本条件

  1、报考者应同时具备的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身体健康,体检合格,能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

  (3)具备本公告具体招聘岗位要求的条件和资格(详见《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其中,报考者本人有效学位证上的学位,应与拟报考岗位的“学位”资格要求相符;报考者本人有效的毕业证所载学历和所获专业名称,应与拟报考岗位的“学历”和“专业条件要求”两栏分别相符;报考有“基层工作经历”条件要求岗位的报考者,应符合省委组织部等四部门《关于〈激励引导教育卫生人才服务基层的意见〉有关问题的答复意见》(川组通[2014]58号)相关规定。不符报考条件者,请勿报考,否则取消报考或聘用资格,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4)中小学教师报考者,须征得县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书面同意。

  (5)委培、定向毕业生,须征得原委培、定向单位同意。

  2、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和《四川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试行)》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6)尚处于试用期内的新录用公务员。

  (7)有违反有关规定不适宜报考事业单位的。

  三、公开招聘单位和名额

  本次招聘均在事业单位经批准设置的岗位内招聘,招聘名额为27名,具体岗位见附件2:《四川省地震局事业单位2015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

  四、报名及网上缴费

  本次公开招聘的报名仅采用网络报名方式进行,不组织现场报名。报名网站为四川人事考试网(www.scpta.gov.cn),报名时间为2015年4月3日10:00至4月6日08∶00。

  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

  (一)报名

  1、报名须知。报考者登录报名网站后,请认真阅读本公告,详细了解招聘对象、范围、条件以及有关政策规定和有关注意事项等内容,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完全符合报考条件的一个岗位报名,每个报考者在本批次事业单位公招中限报一个岗位。

  考生在报名前对招聘公告内容有不清楚的,可拨打本公告后所列相关咨询电话。报考者最终是否符合所报岗位条件要求由四川省地震局负责的面试资格审查、考核中的复核和中国地震局审核确认的结果最终确定。

  在招聘的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弄虚作假、违反回避制度、或同时参加了同批次事业单位两处及以上考试以及多岗位报考的,报考或聘用资格一律无效,且责任自负。

  2、填报信息。符合条件的报考者按网络提示要求通过注册,如实、准确填写《2015年4月四川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考信息表》(以下简称《报考信息表》)的各项内容,以便招聘单位了解报考者基本情况,但不作为资格审查的依据。

  3、上传相片。报考者在网上提交《报考信息表》后,按网络提示上传JPG格式、大小15—20K的报考者近期免冠证件照。有关部门根据报考者所传相片的质量在网上进行审查,并在报考者上传相片后原则上在1个工作日内反馈照片质量审查意见。上传相片质量审查不合格的,报考者应按提示及时要求重新上传。

  (二)网上缴费

  上传相片质量合格的报考者,须及时按网络提示进行网上缴费,网上缴费时间截止2015年4月8日08︰00。按照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物价局川价费〔2003〕237号文件规定,笔试1科缴费50元。通过网络报名且上传相片质量合格的报考者未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不参加笔试的岗位(岗位编号:81020002、81090015、81090016、81090017)也须网上缴纳笔试费,方可完成报名。

  (三)岗位调整

  招聘岗位的报考人数与招聘名额之比未达到本公告规定的笔试开考比例的,由四川省地震局调减该岗位招聘名额或取消该招聘岗位,调减招聘名额后,该岗位报考人数与调减后的招聘名额之比应达到该岗位规定的开考比例。调减或取消的情况,由四川省地震局4月10日在四川人事考试网上向社会公布。取消岗位中缴纳笔试考务费报考者所缴费用,2015年4月20日前通过互联网自动退回到缴费报考者报名时缴费的银行卡账户。

  (四)打印报名表

  上传相片合格并缴费成功的报考者,应及时登陆四川人事考试网,按网络提示打印《报考信息表》二份,供面试资格审查时使用。

  (五)打印准考证

  网上报名并缴费成功的报考者,凭报名时网络反馈的报名序号、身份证号、姓名,于4月21日至4月25日24︰00前登录四川人事考试网打印本人准考证,在打印准考证前,报考者必须在网上签订人事考试诚信承诺书。在考试当天,报考者须持本人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过期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均不得作为参考证件)按准考证指定的时间和考场参加笔试。逾期未打印准考证或未按要求签订诚信承诺书,以及相关证件不符合规定要求而影响考试的一切责任由报考者自行承担。

  五、考试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综合淘汰的考试方式进行。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

  按照《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试行办法》(川人发〔2006〕9号)、《四川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试行)》(川人发〔2006〕34号)和《关于进一步规范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的通知》(川人办发〔2009〕457号)要求,结合本部门所属事业单位实际,笔试开考比例为有效报考人数与招聘岗位的招聘人数之比不低于3∶1,其中部分岗位的笔试开考比例为有效报考人数与招聘岗位的招聘人数之比不低于2∶1。考试成绩按以下原则计算:

  考试总成绩=《综合知识》笔试总成绩(含政策性加分)X30%+面试成绩X70%。

  (一)笔试

  1、笔试科目。包括公共科目笔试《综合知识》,满分为100分,笔试地点在成都市(具体地点详见《准考证》)

  2、笔试范围。公共科目笔试《综合知识》的考试范围详见省人社厅2014年9月28日修订发布的《四川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综合知识〉笔试复习大纲》(请登陆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http://www.sc.hrss.gov.cn/)、四川人事考试网查阅或下载)。

  3、笔试时间。定于2015年4月26日举行(具体时间详见《准考证》)。缺考笔试科目或笔试成绩为0分的报考者,视作自动放弃,取消报考资格(不参加笔试岗位除外)。

  4、笔试成绩公布。公共科目笔试原始成绩于2015年5月12日分别在四川人事考试网、四川省地震局网站和中国地震局网站公布,报考者请自行登陆人事考试网或到四川省地震局人事教育处查询相应笔试原始成绩。对考试成绩有疑问的报考者,可于2015年5月14日24︰00前登录四川人事考试网或到四川省地震局人事教育处申请查询相应笔试原始成绩,逾期不再受理。查分结果由省人事考试中心、四川省地震局于2015年5月18日分别按本公告公布的网址在网上公布。报考者折合后的笔试总成绩及岗位排名由四川省地震局于2015年5月25日在四川人事考试网、四川省地震局网站和中国地震局网站公布。

  5、政策性加分。按照《关于进一步完善“三支一扶”计划志愿者有关政策的通知》(川人发〔2007〕16号)等文件规定,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以及“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服务期满且经服务所在地县以上团委(或人社局、教育局)考核合格的志愿者报考事业单位的,在乡镇及以下基层单位每服务满1周年,可享受笔试成绩加2分、最高不超过6分的政策性加分。大学生村(社区)干部按《关于大学生村(社区)干部报考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享受加分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川组通[2010]4号)规定加分。符合《关于加强新形势下征兵工作的意见》(川委发〔2011〕16号)和《关于退役大学生士兵报考事业单位享受基层服务项目服务期满大学生同等待遇问题的通知》(川人社办发〔2012〕406号)规定的退役士兵,按规定加分。

  申请加分的报考者,务必于2015年4月24日17∶00前在工作时间将以下材料原件或加盖印章的复印件交四川省地震局人事教育处工作人员(地址:成都市人民南路3段29号,联系电话028-85451352,85454885),以便审查。

  1、“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以及“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和大学生村(社区)干部:服务所在地县以上团委(或人社局、教育局)出具的证明、考核材料、服务合同(协议)和服务证书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2、申请加分的退役大学生士兵,须提供本人有效的《退出现役证》、《优秀士兵证》、有关奖励证书(证章)和专科及以上毕业证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材料不齐备、非原件或逾期未按要求提交材料的,不予受理、责任自负。经审查符合条件的由四川省地震局按公告和有关政策规定加分。

  (二)面试

  1、面试方式。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2、确定面试入围资格审查人员。四川省地震局根据各具体招聘岗位的参考人员笔试总成绩和招聘名额,从高分到低分按3:1的比例确定面试入围资格审查人员。与最后一名面试入围资格审查人员笔试总成绩相同的人员,一并确定为面试入围资格审查人员。特殊、艰苦、紧缺专业岗位上线考生低于2:1时,是否进行招聘面试由招聘单位决定。参加面试考生一并于2015年5月28日在四川省地震局站及中国地震局网站上公布。

  3、参加面试确认。确定面试资格的人员必须在面试时间前3天(3个工作日),通过发送传真或发送电子邮件确认按时参加面试(传真:028-85454885;电子邮箱:rjc@eqsc.gov.cn,咨询电话:028-85451352,85454885)。逾期没有确认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由此而产生的空额,按《综合知识》笔试成绩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人员参加面试资格审查、复审。依次等额递补的人员,因递补人员联系电话有误或无法联系导致不能递补参加面试资格审查的,责任由考生自行承担。

  3、面试资格审查手续的办理。面试资格审查由四川省地震局人事教育处负责进行,被确定面试资格考生于面试前1天当日8:30时至17:00时,带上所需证件,到四川省地震局人事教育处进行面试资格审查。

  获得面试入围审查资格的人员请按照规定的时间带上以下材料到指定地点办理面试资格审查手续:

  ①《报考信息表》2份(请在四川人事考试网上自行打印并按要求张贴近期2寸免冠证件照片);

  ②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③毕业证、学位证及岗位要求的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非应届考生);或学籍证明原件1份(应届考生),2015年应届考生其最终是否符合报考岗位的学位、学历和专业资格条件,以本人毕业时取得的有效学位证及毕业证所载学历和专业名称为准。

  ④港澳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报考的,要出具学历认证材料和我国驻外使领馆的有关证明材料。学历认证可在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留学人员服务中心办理(咨询电话:86741860)。报考人员可登录中国留学网(http://www.cscse.edu.cn)中“学历学位认证专栏”查询认证的有关要求和程序

  ⑤户籍证明原件和复印件1份;以及其他与报考资格相关的材料。

  不能按要求提供上述证件和证明以及未按时参加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其面试资格。

  面试入围资格审查中因发现不符合报考条件取消面试资格以及因缺少面试资格审查公告要求的证件和没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审查自动放弃其面试审查资格而产生的空额,不再递补。

  4、面试时间及地点。面试时间为2015年6月6日、7日当日9:00开始,面试在四川省地震局进行。面试注意事项在考生参加资格审查时当面告知。

  面试当日,面试人员本人有效身份证按面试通知书规定的时间、指定的地点准时到面试考场候考。未按规定时间到考场候考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由此出现的面试名额空缺不再递补面试人选。

  如因面试入围资格审查或缺考出现空缺而产生的实际参加面试人数低于规定的面试入围比例时,面试正常进行。如某招聘岗位实际面试人员未形成竞争(即参加面试人数少于或等于该岗位拟招聘人数),该岗位面试人员面试成绩或考试总成绩低于60分的,可取消应聘资格。

  5、面试主要范围。

  包括意愿素质(动机愿望、职业责任感、敬业精神、竞争意识、兴趣爱好等)、智能素质(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综合分析能力、逻辑思维能力、业务能力、创新能力、组织管理能力、人际协调能力等)、人格素质(举止仪表、性格气质等)和知识素质(综合知识、专业知识等)等方面。

  6、面试成绩公布。报考者的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由报考者本人签字确认。

  (三)考试成绩公布

  面试工作结束后,由四川省地震局于面试后3个工作日内在四川省地震局网站和中国地震局网站等原发布招聘网站上公告实际参加面试人员的考试总成绩(含笔试成绩、加分、面试成绩、总成绩及排名)。

  (四)不参加笔试岗位的面试

  四川省地震预报研究中心地震预报岗位(岗位编号:81020002)、康定地震中心站地震台站地震观测岗位、财务管理岗位、行政管理岗位(岗位编号:81090015、81090016、81090017)不参加《综合知识》笔试由四川省地震局组织考核和面试,确定拟聘人员。参加考核面试人选,由四川省地震局招聘工作小组按照相关招聘工作方案及办法,综合研究评定,面试人数与招聘岗位的招聘人数之比最大不超过3:1的比例。岗位编号:81020002的考核面试在成都市进行,岗位编号:81090015、81090016、81090017的考核面试在康定市姑咱镇进行,具体时间及相关事项另行通知,考生必须完成网上报名及缴费,并在报名后3日内主动与四川省地震局人事教育处联系(联系电话:028-85451352,85454885),提供联系方式并咨询有关事宜。康定地震中心站招聘岗位(岗位编号:81090015)为艰苦紧缺岗位,聘用人员原则上不予调动,并至少在首个聘用合同期内受聘人员提出解除聘用合同的单位不予支持。

  六、体检

  (一)体检人员确定

  根据招聘名额,按照招聘职数1:1的比例,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如总成绩相同,一并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下同)。通过面试,进入体检的考生原则上考试总成绩须达到60分以上,如果某岗位参加面试的所有考生综合成绩均未达到60分以上,该岗位是否放弃招聘由招聘单位决定。

  (二)体检标准

  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其中,乙肝检测项目按国家人社部、教育部和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的要求执行。

  体检及复检费用由考生自付。

  (三)体检时间和地点

  体检由四川省地震局人事教育处组织在指定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时间、集合地点及体检注意事项由四川省地震局人事教育处通知考生本人。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以及未在单位规定的期限内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报考者,视为自动弃权。

  (四)复检及递补

  初次体检不合格的,本人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三日内申请复检一次。复检由四川省地震局人事教育处指定到除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申请复检人员的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

  某岗位因体检人员自动弃权或体检不合格而出现的空额,按照参加面试报考者的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体检人员。如该岗位所有参加面试的人员体检均不合格或无人可递补,不再递补。

  七、考察

  四川省地震局对体检合格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心理调适能力等方面进行综合考察,并对其与报考相关的人事档案等材料的真实有效性和报考资格进行核实确认,考察比例为招聘数的1:1。对考察中取消报考资格以及通过考察的报考者在公示前自动放弃出现的空额,按该岗位参加面试报考者的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人选进行体检和考察,如该岗位所有参加面试的人员综合考察均不合格或无人可递补,不再递补。

  八、公示

  考试、体检、考察合格者由四川省地震局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在四川省地震局网站及中国地震局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

  公示内容包括拟报送中国地震局审核确认人员的姓名、性别、年龄、准考证号、招聘岗位要求的本人其他有关基本情况、考试总成绩、排名以及该岗位招聘条件等,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和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

  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被公示人拟聘用人员资格,不再予以审核确认;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可先报送中国地震局进行审核确认,但一经核实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其拟聘用或聘用人员资格。公示期间因被公示人弃权或因其被举报查实取消资格后出现的空额是否递补,由招聘单位决定。公示后因拟聘用人员弃权等原因出现的招聘名额空额是否递补,由招聘单位决定。

  九、审核确认和办理聘用手续

  公告公示无异议人员由四川省地震局人事教育处通知报送以下材料的时间和地点。

  1、在职人员身份的考生,应提供原单位(具有人事管理权限)出具的同意解除聘用(劳动)合同,原工作单位同意流(调)动或者生效的劳动(人事)争议仲裁裁决书等有效书面证明材料以及有效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有学位要求的,下同)。

  2、毕业两年内尚未就业的普通大专院校全日制毕业生应提供教育行政部门出具的有效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以及未就业证明。

  3、2015届毕业生应提供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就业报到证》。

  4、下岗、失业人员应提供户口所在地县级劳动保障部门发放的《再就业优惠证》或失业证明、有效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以及有效的人事档案管理机构出具的档案管理证明。

  四川省地震局人事教育处负责通知取得聘用资格的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到单位报到,并按照有关规定签订事业单位人事聘用合同,实行事业单位聘用制管理。

  十、纪律与监督

  有关单位和工作人员在公开招聘中,应确保信息、过程、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聘用的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并对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凡违反人事部令第6号第三十条和考风考纪规定,特别是不按公告进行资格审查的,按省人社厅、省监察厅印发的《四川省人事考试违规违纪行为处理办法(试行)》和人事部令第6号第三十条、第三十一条等规定严肃处理,情节严重的给予政纪党纪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十一、特别提示

  1、公招过程中如有调整、补充等事项,由四川省地震局在四川人事考试网、四川省地震局网站及中国地震局网站上公告。因报考者不主动按要求登录相关网站查阅相关信息,导致本人未能按要求参加笔试、面试、体检、考察、递补、聘用的,责任自负。

  2、请报考者确保联系方式正确、畅通。否则因无法与报考者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自行负责。

  3、本部门和省人社厅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十二、有关咨询、监督电话

  综合政策咨询电话:028-86627083(省人社厅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

  网上报名技术咨询电话:028-86740101、86740202、86740303(省人事人才考试测评基地)。

  公共科目笔试考务咨询电话: 028-86759175(省人事人才考试测评基地)

  面试考务、报考条件等公告内容咨询电话:028-85451352,028-85454885(四川省地震局人事教育处)

  监督电话:028-85440310(四川省地震局纪检监察审计处),028-86139086/86135127(省人社厅监察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