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聘百名大学生村官 享8项政策待遇(图)

来源:半岛都市报 作者:李志波

昨天下午,刘方慧帮村民采摘黑木耳。赵玉勋 摄

    岛城再聘百名大学生“村官” 报名时间为6月1日至5日 工作期限为3年 必须在村里工作

    早报讯 对农村基层工作感兴趣的高校毕业生,可以通过应聘成为一名“村官”。记者昨天从市委组织部了解到,我市2009年将选聘100名高校毕业生到农村任职,其中具有研究生学历的毕业生,可不经过笔试直接进入到面试环节。大学生在担任“村官”期间,其待遇及补贴参照本地乡镇机关录用的公务员试用期满后的待遇制定。在3年工作期满后,可继续聘任,也可在考公务员、考研究生等方面享受到加分优惠。

    原则上选聘中共党员毕业生

    记者了解到,根据有关规定,此次我市选聘的100名高校毕业生“村官”的条件为:年龄在30岁以下,山东生源或具有山东常住户口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定向培养、委托培养生除外),重点是应届毕业和毕业1年至2年的本科生、研究生,原则上为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非中共党员的优秀团干部、优秀学生干部也可选聘。

    参加“三支一扶”计划等活动期满的高校毕业生,以及此前各地自行选聘到村(社区)任职的高校毕业生,符合上述条件,经县级主管部 门(单位)推荐,可以参加选聘。

    下月1日开始报名

    根据要求,选聘按照个人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考察、体检、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全日制普通高校研究生,经报名确认后,直接参加面试。个人报名的时间为6月1日—5日,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符合选聘条件的高校毕业生,登录所报考市人事考试网报名。不收取报名费。

    必须在村里工作

    根据安排,大学生“村官”在村任职2年以上,考核合格,具备当年度选调生报考条件和资格的,经组织推荐,可参加选调生统一招考。在村任职2年后,考核合格,3年内报考我省县级及以上机关公务员的,笔试成绩加4分;报考乡镇机关公务员的,笔试成绩加8分;参加地级以上市、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笔试成绩加5分;参加县乡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笔试成绩加10分。在村任职2年后,考核合格,3年内报考硕士研究生,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聘用人员聘用期间必须在村里工作,乡镇及以上机关、其他单位均不得借调使用。(记者 李晓丽)

    女硕士村官带领大家种木耳

    胶南硕士女村官刘方慧(早报去年曾经报道)曾作为山东省大学生村官的唯一代表,参加了在北京召开的全国大学生村官座谈会。今年4月份,她上任大村镇林子村的党支部书记。记者昨天采访了解到,刘方慧的目标是3年内将林子村发展成一个黑木耳种植大村。

    29岁的刘方慧是安徽农业大学植物保护学院的硕士研究生,2007年毕业后被聘为胶南市大村镇大石岭村的村主任助理,她一上任就结合自己所学,游说村民们发展大棚蔬菜等特色经济养殖业,使大石岭村很快成为特色经济种植村。

    去年12月份,刘方慧在大村镇河北村担任村支部副书记,“河北村是个黑木耳种植大村,那段时间我主要是去学习黑木耳种植经验的。”刘方慧说。今年4月份,刘方慧又被选为大村镇林子村村支部书记。为了帮助村民了解更多信息,掌握更多实用技术,她在闲暇时间经常编印一些小报纸——《新农村致富经》,免费发放给村民。“我来之后,发现林子村的土地特征特别适合养殖黑木耳,我的目标是在未来3年内,把林子村发展成一个黑木耳养殖大村。”刘方慧说。(赵玉勋 丁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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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据悉,2006年至2008年,胶南面向全国胶南籍优秀高校毕业生公开招考了300名大学生进农村,他们全部是本科以上学历,涉及农业、财会、管理、建筑等众多专业,他们给农村带去了先进的技术,带动了当地农村经济的发展。

    胶南大学生“村官”受聘后,由所在镇与他们签订聘用合同,聘期一般为3年。受聘期间,他们的户口统一由所在镇、处管理。他们的人事档案由胶南市人才交流中心保管。对聘期内的大学生“村官”,参照全额事业单位工资标准发放生活交通补贴,投缴企业五项保险。

    据了解,这300名大学生村官中,已经考上公务员或事业编的约有60人,目前在职的有240人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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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5日,青岛市人事局考试网发布了“山东省2009年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公告”。根据该公告,今年我省将选聘2823名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其中本市将选聘100名。6月1日开始网上报名,6月14日进行笔试。选聘到村任职的高校毕业生,将享受公务员考试加分等八项政策待遇。

    毕业两年仍可报名

    2009年,全省共选聘到村任职高校毕业生2823名,其中青岛市将选聘100名。被聘用人员一般安排担任村党组织书记助理职务、村委会主任助理职务,或兼任村团组织书记、副书记职务。

    本次选聘对象为30岁以下(1979年5月31日以后出生)、山东生源或具有山东常住户口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重点是应届毕业和毕业1~2年的本科生 、研究生,原则上为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非中共党员的优秀团干部、优秀学生干部也可选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选聘: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在大学期间,被学校给予纪律处分的;不能在规定学制内获得相应毕业证和学位证的 ;2008年省委组织部组织选聘录用的到村任职高校毕业生。

    6月1日起网上报名

    本次选聘采取个人网上报名方式,报名时间为6月1日~5日。

    6月2日~6日,各市将对所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初审,确定参加笔试人选,并在所报考市人事考试网公布。考生通过资格初审后,及时下载打印、填写《2009年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报名表》和《选聘到村任职高校毕业生登记表》,并按要求加盖有关部门印章。

    笔试在6月14日上午举行,全省统一命题,各市分设考点。通过报名确认的考生于6月9日~13日登录相应的报名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考试时间、地点以及考场安排等事项见准考证。6月18日,公布笔试成绩和参加面试人员名单。

    可享八项政策待遇

    选聘到村任职的高校毕业生,享受以下政策待遇:1.比照本地乡镇从高校毕业生中新录用同等学力公务员试用期满后工资收入水平确定工作、生活补贴标准;2.聘用期间,按照当地对事业单位的规定,参加相应社会保险和医疗保险;3.符合国家助学贷款代偿政策、聘期考核合格的,其在校期间的国家助学贷款本息由国家偿还;4.在村任职两年以上 ,考核合格,具备当年度选调生报考条件和资格的,经组织推荐可参加选调生统一招考;5.在村任职两年后,考核合格,3年内报考我省县级及以上机关公务员的,笔试成绩加4分;报考乡镇机关公务员的,笔试成绩加8分;参加地级以上市、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笔试成绩加5分;参加县乡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笔试成绩加10分;6.在村任职2年后,考核合格,3年内报考硕士研究生 ,初试总分加10分;7.被党政机关或企事业单位正式录用 、聘用后,在村任职工作时间可计算工龄;8.到经济欠发达县的村任职的,户口可根据本人意愿迁留。

    省委组织部咨询电话:0531-829081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