枣庄市2011年选聘大学生村官工作的补充规定
来源:大学生村官网
作者:佚名
根据《山东省2011年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公告》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就2011年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有关问题补充规定如下:
一、选聘数量及名额分配
全市共选聘到村任职高校毕业生50名,全部安排到滕州市。
二、选聘条件
报考我市的考生,须是枣庄市生源或具有枣庄市常住户口。其他条件需符合《山东省2011年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公告》中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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