聊城高新区 事业单位 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来源:公务员考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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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聊城高新区事业单位岗位空缺情况和工作需要,按照《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和《关于进一步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鲁人社字[2015]84号)规定,现将2015年聊城高新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初级专业技术岗位(以下简称初级岗位)工作人员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
(四)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4年4月22日以后出生);
(五)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专业等资格条件。
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且不得报考的人员不能应聘;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不能应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应聘,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现役军人以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应聘。应聘人员不能报考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岗位。
根据国家和省市有关规定,由我省统一组织招募和选派的“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以下简称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服务满2年、考核合格,3年内(指2011年、2012年、2013年招募和选派人员,含2013年续聘的大学生村官)报考的,以及在我市入伍的聊城籍退役大学生士兵退役后3年内报考的,可以报考定向招聘岗位。已享受优惠政策被录用为公务员或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再享受该优惠政策。
二、招聘岗位及招聘人数
教育类、卫生类岗位各招聘20人,具体招聘岗位、招聘人数及条件要求见附件1。
三、报名时间和方式
2015年聊城高新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报名工作,采取统一时间、网上报名、网上收费的方式进行。
(一)个人报名
报名时间:2015年4月22日9:00-4月26日16:00
查询时间:2015年4月22日11:00-4月27日16:00
报名网址:http://gxq.lcxw.cn/(聊城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网站)
应聘人员登录报名网站,按要求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信息资料,上传本人1寸近期正面免冠照片。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应聘人员在资格待审核期内可修改报名信息,后一次自动替换前一次信息。应聘人员有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等行为的,查实后取消其本次应聘资格且5年内不得参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
(二)资格初审
初审时间:2015年4月22日11:00-4月27日12:00
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要指定专人负责资格初审工作,在报名期间(节假日不休息)查看本单位的网上报名情况,根据应聘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进行资格初审,并及时公布初审结果。单位初审通过,报名信息不能更改。 网上报名期间,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要安排专人值班,接听咨询电话、提供咨询服务;同时,要严格把握公开招聘政策,认真审核应聘人员报名信息,做好资格初审工作,确保审核公平、公正。
(三)网上缴费
缴费时间:2015年4月22日11:00-4月28日12:00
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聊城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网站进行网上缴费,逾期不办理网上缴费手续的,视为放弃。缴费成功人员于2015年5月20日9:00-5月22日16:00登录该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以及《聊城高新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和《应聘聊城高新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现场资格审查时使用)。
根据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笔试考务费的收取标准为每人40元。拟享受减免考务费的应聘人员,不实行网上缴费,单位初审通过后,可由本人或委托他人按指定的日期、地点和程序办理现场确认和减免手续。所需提供的证明材料见附件2。
报名结束后,对应聘人数达不到计划招聘人数3倍的的招聘岗位,计划招聘1人的,取消招聘岗位;计划招聘2人及以上的,按1:3的比例相应核减招聘人数。应聘取消招聘岗位的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
四、考试和资格审查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均采用百分制计算成绩。
(一)笔试
笔试采取统一时间、分类考试、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
笔试时间:2015年5月23日下午14:00-16:30。笔试地点以准考证为准。笔试试题采用全省统一命题。
笔试根据专业不同分为卫生和教育两类,均考一科。卫生类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医药卫生专业基础知识两部分,分别占整个试题分数的30%和70%,专业基础知识部分按医疗、药学、检验、中医、护理五类分别命题;教育类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教学基础知识(包括教育学、心理学知识和专业知识)两部分,分别占整个试题分数的30%和70%。为保证新进人员基本素质,笔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由高新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根据岗位招聘计划和笔试情况确定。
(二)面试人选确定和资格审查
面试人选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按照招聘岗位和招聘人数由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依次确定。笔试成绩和面试人选名单在聊城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网站(http://gxq.lcxw.cn/)上公布。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计划;达不到规定招聘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
取得面试人选资格的应聘人员,按招聘岗位要求,须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本人相关证明材料,进行现场资格审查,所需提报的材料见附件2。
面试人选未按规定时间进行现场资格审查的,视为弃权;经审查不具备应聘条件的人员,取消其面试资格。因弃权或取消面试资格造成的空缺,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
(三)面试
面试工作由聊城高新区政工部统一组织实施。面试考官全部异地聘请。面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理论素养、思维能力、专业知识及业务能力。
根据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面试考务费的收取标准为每人70元。
面试具体时间、地点、方式另行通知。
面试人数达不到规定的1:3比例的岗位,面试时设定面试合格分数线,达不到合格分数线的取消聘用资格。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根据考试总成绩和招聘岗位,由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等额确定考察体检人员。同一岗位应聘人员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人选,笔试成绩仍相同的,采取加试的办法确定。
面试人员考试总成绩和考察体检人员名单,在聊城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网站(http://gxq.lcxw.cn/)上公布。
五、考察和体检
考察体检人员确定后,由聊城高新区政工部按照公开招聘的有关规定统一组织考察、体检。体检原则上应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相关要求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考察工作在聊城高新区政工部统一安排下,由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考察时,要成立考察工作小组,具体负责考察工作。考察可根据岗位条件要求采取多种方式进行,全面了解应聘人员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方面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报的有关材料信息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考察工作小组要实事求是,全面、客观、公正地评价被考察对象,并写出书面考察意见。
因放弃考察体检资格或考察体检不合格等情况造成的岗位空缺,不再递补。凡应聘人员无故放弃考察体检资格或拟聘用公示后放弃聘用资格的,记入聊城高新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与诚信档案库。
六、公示和聘用
对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聊城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网站(http://gxq.lcxw.cn/)上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聘用单位或其主管部门提出聘用意见,报聊城高新区政工部办理备案手续。对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符合聘用条件的,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凭《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聘用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七、咨询监督电话
政策咨询电话:聊城高新区政工部 0635-8507125
监 督 电 话:聊城高新区纪工委(监察室)0635-85071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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