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2010年选聘1862名大学生村官即日起报名

来源:乌鲁木齐在线 作者:史传芝 蔺巧丽

2010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将选聘1862名高校毕业生到农村任职,即日起至7月30日可报名。


  7月21日,记者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了解到,被选聘人员原则上要求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但应届毕业生中非中共党员的优秀团干部、优秀学生干部,以及已经选聘到村任职以及参加“三支一扶”、“西部计划”等活动期满的高校毕业生也可报名参加选聘。


  自治区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人员介绍,报名选聘人员要求年龄在30周岁以下,须是自愿报名。到村任职的选聘期为3年,工作期满后,经县市组织、人事部门考核合格、本人自愿的,可继续聘任。


  应历届高校毕业生可在毕业院校或志愿服务的县市选聘办报名;已经选聘到村任职以及参加“三支一扶”、“西部计划”等活动期满的高校毕业生,在所在地县市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协调小组办公室(党委基层办)报名。


  据了解,自治区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从2008年开始,将连续选聘5年,选聘数量为10万至20万名,主要是鼓励大学生和年轻干部到基层去、到艰苦地方去经受锻炼,加强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解决一些地方村干部老化弱化问题,培养有知识、有文化的新农村建设带头人,形成来自基层和生产一线的党政干部培养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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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超七成人员由基层转聘


  此次选聘的1862名“大学生村官”中,1362名将从各地自行选聘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大专以上的优秀村干部,以及参加“三支一扶”、“西部计划”等活动期满的高校本科以上毕业生中转聘,约占此次选聘总人数的73%。这部分人员,原则上按照服务地或生源地就近选聘。


  另外500名,将从2008年以来疆内外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专以上毕业生中选聘。外省应聘高校毕业生,须是2008年以来,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学生干部、中共党员优先。


  这部分人员将重点选聘到喀什地区叶城县、英吉沙县、伽师县,伊犁州昭苏县、特克斯县,昌吉州木垒县、吉木萨尔县,巴州尉犁县、和静县,阿克苏地区阿瓦提县、新和县,和田地区于田县、和田县,塔城地区塔城市,阿勒泰地区福海县,博州温泉县,乌市乌鲁木齐县,吐鲁番地区托克逊县,哈密地区伊吾县,克州乌恰县的农村任职。
 

2010年全国选聘大学生村官考试报名成绩公告信息
本篇文章来源于大学生村官网 原文链接:http://www.54cunguan.net/kaoshi/zkgg/200912/1678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