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关于做好2011年选聘大学生村官工作通知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党委组织部、政府教育局、财政局、人事局,各地州市党委组织部、行署(政府)教育局、财政局、人事局:
2011年5月31日,自治区党委组织部召开部务会议,传达贯彻全国大学生村官工作座谈会精神,研究部署今年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深化认识。切实把做好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作为加速推进村干部队伍年轻化、知识化、专业化进程,培养发展稳定知实情、与基层群众有感情、干事创业有激情的领导干部,为社会培养各行各业人才,推进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进步的战略安排,坚持质量第一,不追求数量。
二、统一选聘。鉴于中组部增加了新疆选聘到村任职高校毕业生的名额,为确保质量,从今年起,各地停止自行选聘工作,2009年自治区单独下达到地州市的选聘计划停止执行。从今年起,选聘对象以应届大学生党员、优秀学生干部、本科以上学历为主。
三、优化结构。从农村工作实际需要出发进一步优化性别和民族结构,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根据应聘情况确定选聘数量,具体到村,回原籍所在村任职的优先,汉族大学生到少数民族聚居村任职的优先,少数民族大学生到多民族或汉族聚居村任职的优先。
四、时间安排。6月15日前,各地按照到2012年实现一村一名大学生村官的目标,确定并上报今年选聘大学生村官的村和各地自行选聘大学生村官的转聘计划;6月13日至7月10日各高校进行动员报名(转聘人员在所在地州党委基层办报名);7月15日前进行资格审查并向自治区选聘办报名单;8月10日进行笔试和面试;9月上旬由各地州市党委基层办在指定的三级医院进行体检;9月20日左右进行公示。10月初开始,由自治区统一对选聘生进行岗前培训,培训时间另行通知。
选聘工作由自治区统一组织实施。自治区选聘办设在自治区党委基层办,具体负责日常选聘工作。选聘工作有关具体事宜请登录新疆党建网:http://www.xjkunlun.gov.cn
附:
1、新疆维吾尔自治区2011年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公告
2、自治区2011年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有关政策规定
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报名册(由各地州市及高等院校填报)
4、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应届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应聘登记表
5、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历届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应聘登记表
6、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计划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行政村名单
中共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委员会组织部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教育厅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财政厅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11年6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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