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宾川县三项措施激活村官干事创业热情

来源:大学生村官网 作者:张强 汪国燕

  宾川县采取三项措施切实解决“村官”的实际困难,完善工作考核机制,激活“村官”干事创业热情。

  一是实行养老保险补助,解决“村官”后顾之忧。针对部分“村官”担心离任后养老无保障的问题,制定实施了《宾川县村(居)委会干部参加社会养老保险试行办法》,对在职在岗期间本人自愿参加社会养老保险的村(居)委会干部,由县财政按规定给予相应补助。农业户口的村(居)委会干部参加社会养老保险,城镇户口的村(居)委会干部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对村(居)委会干部实行养老保险补助,既减轻了他们的经济负担,又解决了他们离任后的后顾之忧,使他们轻装上阵,集中精力谋发展、抓工作。

  二是提高岗位补贴标准,调动“村官”工作积极性。针对村级干部反映的经济待遇低、公用经费不足的问题,经县委研究,决定从2012年1月1日起,提高全县村“两委”干部岗位补贴标准,正职由每人每月700元提高到1300元,副职由每人每月660元提高到1000元。全县村(居)民小组长和党支部书记的岗位补贴因素法测算基数从每人每月30元提高到100元。同时,将全县村委会(含社区)的公用经费按核定职数从每人每年500元提高到1200元。岗位补贴和公用经费的提高,将有效地解决“村官”的经济压力和“无钱办事”的问题,将进一步调动“村官”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三是完善工作绩效考核机制,激励“村官”干事创业。为解决好“村官”中存在的“干与不干一个样”、“干好干不好一个样”的现象,制定实施了《宾川县村级班子及村级干部绩效考核办法(试行)》,采取平时工作考核与年度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考核相结合的办法,实行量化考核评分,按考核标准评定考核等次。同时,将村级班子及村级干部考核结果与绩效奖励挂钩,对评为“好班子”的村级班子进行表彰奖励、评为“差班子”的村级班子进行集中整顿。将村级干部(含社区干部)岗位补贴按正职每人每月300元、副职每人每月200元提为绩效考核奖励资金,根据年终考核结果,由乡镇党委政府按考核等次分档次兑现绩效补助。实行绩效考核有利于激励先进、鞭策后进,进一步激活“村官”干事创业的工作热情。(宾川县委组织部 张强 汪国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