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瑞安选拔优秀年轻干部大学生村官可报名

来源:瑞安日报 作者:佚名

  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深化我市干部人事制度改革,进一步拓宽选人用人渠道,加大年轻干部培养选拔力度,优化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结构,建设高素质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市委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竞争性选拔优秀年轻干部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拔的目标职位

  1.副科级领导职位(街道副职领导干部)1名,面向大学生“村官”选拔;

  2.正科级领导干部预备人选6名;

  3.副科级领导干部预备人选15名。

  二、报考资格条件

  报考人员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的基本条件,近2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合格)以上,身体健康。其他具体条件如下:

  1.副科级领导职位(街道副职领导干部)(1名):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在境外获得的学历或学位须经国家教育部学历学位认证中心认证,下同),我市统一选聘的在村(社区)工作满2年(时间计算到2012年2月29日,下同)的在岗大学生“村官”,或具有大学生“村官”工作经历满2年的人员(参加省“两项计划”服务的大学生“村官”,其“两项计划”服务时间可计入任职时间)。

  2.正科级领导干部预备人选(6名)

  岗位一(4名):1980年1月1日以后出生,大学本科以上学历,现任副科级领导干部。

  岗位二(2名):全市机关、事业单位中,1983年1月1日以后出生,大学本科以上学历,现任中层职务满2年(任职年限可累计计算,下同)。

  3.副科级领导干部预备人选(15名)

  岗位三(10名):全市机关、事业单位中,1982年1月1日以后出生,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科员级职务满3年;现任中层正职满1年或中层副职满2年。具有研究生以上学历且试用期满的,不受工作年限和任职条件限制。

  岗位四(5名):全市机关、事业单位中,1984年1月1日以后出生,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科员级职务满2年;现任中层职务满1年。具有研究生以上学历且试用期满的,不受工作年限和任职条件限制。

  现任职务高于上述资格条件所列职务,符合学历、年龄等要求的可以报考。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受理报考:

  ⑴受过刑事处罚的;

  ⑵处于党纪政纪处分或问责受组织处理所规定的提任使用限制期内的;

  ⑶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⑷其他不宜报考的。

  三、基本程序

  1.宣传发动。召开全市竞争性选拔干部工作会议,进行动员部署,并在市内主要媒体上发布公告。

  2.推荐报名和资格审查。采取组织推荐和个人自荐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报名。由各单位党委(党组)负责报考人员的资格初审,经审核盖章后由报考人员携带相关资料到报名点报名。报考人员于3月1日至2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携带报名登记表(在瑞安党建网http://dj.ruian.gov.cn下载)、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任职文件(或任职证明)和符合目标职位要求的其他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以及近期免冠同底正面1寸彩色照片2张,到瑞安市委党校多功能厅报名(联系电话:65812526、65812525)。报考人员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和任用资格。报名资料除原件外不退回。

  报考正科级领导干部预备人选岗位二的人员,如符合岗位三或岗位四的资格条件,可以兼报其中一个岗位(报名时要明确岗位),除此以外每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1个职位。

  经资格审查,副科级领导职位符合报考条件的人数少于10人的不开考。科级领导干部预备人选职位符合报考条件的人数不足计划数10倍(岗位一不足计划数5倍)的,按比例核减计划。

  3.笔试。笔试以闭卷形式进行,主要测试报考者运用理论、知识和方法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同时一并测试其对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方法的掌握程度。

  4.面试。根据笔试成绩,副科级领导职位按6:1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入围人选(若最后一名同分,一并进入,下同),科级领导干部预备人选岗位一按4: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入围面试人选,岗位二按5: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入围面试人选,岗位三、岗位四按3: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入围面试人选。岗位三在面试前以抽签的方式,分两组进行面试,最后每组选拔5名。

  面试前对入围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和干部提拔任用“一票否决”情况审查,未通过的,按笔试成绩高低依次递补面试入围人选。面试注重测试应试者的应变能力、分析问题能力、逻辑思维和语言表达能力等。

  5.组织考察。根据笔试分数满分折成40分、面试分数满分折成60分的比例合成综合评价分值,副科级领导职位按3:1的比例、科级领导干部预备人选按2: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考察人选。

  按照目标职位组成若干个考察组,对考察人选进行全面考察。

  6.讨论决定。根据考察情况和综合评价分值,决定任用人选和预备人选。按规定对拟任人选和预备人选进行公示,公示不合格的,取消资格,不再递补。

  7.培养与使用。对副科级领导职位任用人员实行一年的试用期,试用期满进行全面考核,合格的正式任职。大学生“村官”选任的,在国家行政编制限额内按照公务员登记有关规定上报,但第一个任期一般不调离街道工作;不合格的免去试任职务,回原单位工作。第一个任期内辞职、被撤职的,其公务员身份不再保留。

  对科级领导干部预备人选,根据人选的任职时间和工作经历,分别安排到镇街、重点工程建设指挥部、机关部门重点岗位或上级机关部门挂职锻炼,对其中表现突出的择优使用,正科级领导干部预备人选原属中层干部的先提拔担任副科级领导职务。

  四、其他事项

  本公告由瑞安市竞争性选拔干部工作办公室负责解释。

  瑞安市竞争性选拔干部工作办公室

  2012年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