旌德三项措施提升大学生“村官”素质

来源:四川日报 作者:梁江洲
    旌德县严格执行选聘生管理各项规定,明确选聘生工作职责,加强对“选聘生”的教育培训,着力提高他们的“五种能力”,培养他们当好“五大员”,有力地推进了全县选聘工作的开展。

  一是注重教育培训,确保业务上“精”。年初,集中开展一次为期一周的业务培训,帮助他们加深对党在农村路线方针政策的理解,熟悉县情、乡(镇)情和村情。同时,坚持“实际、实用、实效”的原则,积极整合县委组织部、党校、民政局、农业局等各类资源,通过课堂讲课、现场观摩、自由讨论、村书记主任“现身说法”等教学方式,运用农村远程教育、电化教育等手段,开展农村政策法规、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和农村工作方法等各类专题培训。确保每年为选聘生提供一次县级以上培训机会,每年开展3次以上交流活动,培训时间累计不少于1个月。

  二是注重结对帮带,确保工作上“实”。建立选聘生联系培养机制,县委组织部、乡镇党委班子成员、村党支部书记三者同时联系帮带1名选聘生,开展交心活动,制定相关制度和培养措施,促进组织部门、乡镇党委、村支部与选聘生之间进行“零距离”沟通,对选聘生进行潜移默化的党性教育和思想引导。同时,在具体工作中对选聘生压担子、教方法,引导他们逐步能够独挡一面,在处理复杂问题和急难险重任务中积累经验,解决他们在工作作风、工作方法、领导方式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帮助选聘生尽快进入角色、适应工作,确保他们下得去、用得上、干得好、留得住。

  三是注重健全机制,确保管理上“严”。为加强对选聘生的规范管理,结合实际及时制定下发了《旌德县选聘生管理暂行办法》、《旌德县选聘生工作职责》等相关工作制度,建立健全目标责任制、督办检查制、定期交流制、工作考评制等相关机制,明确规定了县、乡(镇)、村三级组织的职责。在认真落实解决选聘生在村任职期间的工作、生活待遇的同时,严格执行《安徽省选聘生管理暂行办法》的各项规定,坚持每周查岗制度,确保选聘生驻村工作每月不少于22天,杜绝乡镇及以上机关借调使用选聘生现象。

  目前,该县的5名大学生“村官”正奋战在新农村建设第一线,为当地新农村建设提供了强有力的人才支撑。(梁江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