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大学生村官提取住房公积金的相关事宜
1、问:当前住房公积金贷款的申请人,对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有哪些要求?
答:目前,只要申请人的住房公积金缴存符合以下条件之一,即具有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资格:
(1)建立住房公积金账户12个月(含)以上,同时,足额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12个月(含)以上且申请贷款时处于缴存状态;
(2)申请人所在单位经管理中心审批同意处于缓缴状态,但本人满足建立住房公积金账户12个月(含)以上,且足额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12个月(含)以上;
(3)借款申请人为在职期间缴存住房公积金的离退休职工。
提示:
(1)上述正常缴存包括按月连续缴存、预缴、补缴住房公积金。
(2)建立住房公积金帐户的时间条件和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时间条件两项必须同时满足。
(3)补缴不能将建立住房公积金帐户的时间提前。
(4)购买政策性住房的借款申请人不再受北京住房公积金缴存时间的限制。只需满足建立住房公积金帐户且处于缴存状态条件即可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2、问:如何提取住房公积金,提取住房公积金时需要提供哪些材料?
答:每月25日至30日,由各镇乡工作人员到“村官”办公室统一为需要提取住房公积金的人员办理手续,首次提取应提供下列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一)购买商品房、经济适用房、合作建房、集资建房等自住住房的,提供购房合同或购房协议、购房发票;
(二)购买危改回迁房的,提供拆迁协议、购房发票;
(三)购买二手房的,提供房产证、契税完税凭证;
(四)购买公有住宅楼房的,提供单位房管部门出具的购房协议或者购房证明、购房收据;
(五)大修、翻建自住房屋的,提供所属房管或物业部门的大修证明和产权证明、购买材料的明细发票或分摊到个人的费用发票;
(六)自建自住住房的,提供规划、房管部门宅基地批复或建房批准证明文件、购买材料及其他施工费用的费用发票。
(七)职工支付房租提取住房公积金,需提供房屋租赁合同、房租发票或房租完税凭证。
怀柔区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工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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