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2010年选聘大学生村官政策待遇
来源:北京人事局
作者:佚名
被选聘到社区工作的高校毕业生,纳入社区专职工作者队伍,安排到社区服务站工作,有关待遇和管理按照《北京市社区工作者管理办法(试行)》(京办发〔2008〕20号)等相关文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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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0年北京选聘高校毕业生到社区工作的公告
为加快推进首都现代化新型社区建设,提高社区工作者队伍的专业化、职业化水平,2010年我市将继续选聘高校毕业生到社区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http://www.54cunguan.net/bj/xuanpin/201005/19031.html
延伸阅读:
- 关于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就业创业实现村村有大学生目标的实施方案 (2007-08-25)
-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的意 (2007-08-25)
- 关于组织开展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从事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工作的通知 (2007-08-25)
- 关于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的实施意见 (2007-08-25)
- 北京人事局长:选聘大学生"村官"的实践与思考 (2007-1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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