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阳区2009年度大学生村官招聘简章

来源:北京人事局 作者:佚名

     为加快我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推动农村城市化进程,加强农村干部队伍建设,根据北京市整体安排,2009年我区将继续实施招聘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担任村党支部书记助理或村委会主任助理工作。为做好选拔录用工作,根据北京市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招聘范围

   凡志愿到朝阳区农村基层任职的2009年度北京地区应届高校毕业生(含京外院校北京生源应届高校毕业生)均可报名。定向、委培、成人教育、自学考试、远程教育、在职进修班、函授班及其它各类同等学历毕业生不在招聘范围内。

二、招聘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和方针政策,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思想道德素质;
  2、热爱农村基础工作,具有吃苦耐劳、无私奉献的精神和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
  3、遵纪守法,无不良嗜好,服从安排,具有较强的组织纪律观念;
  4、身体健康,有开展农村工作的身体条件;
   5、本科及以上学历应届统招统分毕业生。

    党员、在校期间担任过学生会干部等社会职务或朝阳户籍的毕业生优先录用。

三、招聘数量及专业

  1、招聘数量:68人
   2、招聘专业:中文、法律、行政管理、文艺、体育、计算机、规划、文秘、财会、经济管理、土木工程、资源与规划、公共事业管理、社区管理、工商管理、金融、统计、劳动和社会保障、广告。
     各乡具体招聘需求详见报名当天招聘公告。

四、招聘步骤

   1、双选报名。按照各乡村招聘条件,毕业生和各乡村相互选择,每名毕业生限报一个单位。
     时间:2009年5月19日9:00——15:00
     地点:朝阳区人才服务中心四层(朝阳区曙光西里甲1号,三元桥西北角第三置业大厦D座)
     乘车路线:公交车300路、718路、8路、966路、614路、623路、801路、404路等三元桥站下车
   2、资格初审。各乡在双选的同时对报名的高校毕业生资格进行初审,并将选拔录用相关工作安排告知毕业生。毕业生资格初审所需提交材料(以下材料均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北京市统一印发的大学生“村官”报名表(须所在学校就业工作部门盖章),就业推荐信(须校级就业工作部门盖章并注明培养方式)、统招统分证明(由高校就业主管部门出具)、所学全部课程成绩单(需校级教务主管部门盖章,不允许有不及格科目)、四六级证书或成绩单(本科生提供)、户口本(北京生源毕业生提供)。
   3、选拔录用。各乡根据报名情况,采取笔试、面试等方式,确定拟录用人员名单。时间为5月20日——6月3日。
   4、补录。区人事局根据各乡招聘情况进行补选工作。时间在6月15日前。
   5、资格复审。区人事局对拟录用人员资格进行复审。
   6、体检和心理测试。区人事局统一组织符合录用条件的毕业生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人事局承担。体检标准按照北京市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同时,区人事局将组织入围毕业生进行心理测试。
   7、签订劳动合同。各乡与毕业生签订劳动合同,并将最终录用名单报区人事局流动调配科。
   8、岗前培训。对到我区农村工作的高校毕业生进行为期一周的岗前培训,提高服务农村的能力和水平。
    联系人:史大明、薛鹏    联系电话:65099137、65094893

    北京大学生村官考试教材及试题:http://www.54cunguan.net/Shop/Special/lhb/Index.html


2009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