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丰台区2011年选聘大学生村官公告简章
为加快我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推动农村城市化进程,加强农村干部队伍建设,根据北京市整体安排,2011年我区将继续开展选聘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担任村党组织书记助理或村委会主任助理工作。为做好选聘工作,根据北京市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现制定方案如下:
一、选聘条件和范围
(一)选聘条件
第一,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和方针政策,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思想道德素质;
第二,热爱农村基层工作,具有吃苦耐劳、无私奉献的精神和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
第三,遵纪守法,服从安排,具有较强的组织纪律观念;
第四,身体健康。
(二)选聘范围
1、外地普通高校2011年丰台生源列入国家统一招生计划(不含定向、委培)的本科以上(含本科)应届毕业生;
2、北京地区高校2011年列入国家统一招生计划(不含定向、委培)的本科以上(含本科)应届毕业生,非京生源应符合2011年度北京市规定的引进条件。
二、选聘原则
符合以下条件之一者优先录用:
(一)丰台户籍应届毕业生;
(二)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三)中共党员。
三、选聘数量及专业
(一)选聘人数:66人
(二)专业:
城市管理、社会工作、经济管理、计算机、社会保障、中文、法律等专业优先。
四、选聘程序
(一)现场报名及双选
5月9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6:00),在丰台人才市场组织双选报名会,丰台区人力社保局现场审核报名毕业生的资格条件,符合条件的报名者与乡镇双向选择,现场签订选聘意向。报名毕业生须携带:1、签署所在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意见的大学生“村官”报名表原件;2、《2011年度丰台区大学生“村官”双选资格审查表》(附件1);3、本人一寸彩色证件照片2张;4、身份证、户口本(北京生源毕业生)、学生证、学校就业工作部门盖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表中如未注明培养方式,请学校就业工作部门出具培养方式证明)和学校教育部门盖章的成绩单等相关材料;5、外地生源毕业生另需携带大学英语四、六级证书或成绩单原件。
(二)笔试
拟定于5月21日组织对报名毕业生的笔试。笔试由市人事考试中心统一命题,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
(三)面试
6月上旬,根据笔试成绩,结合招聘村对专业的需求和双选报名情况,确定面试名单。由区委组织部、区委农工委、区人力社保局及各乡镇共同组织面试。
(四)体检和心理测试
6月30日前,由区人力社保局确定医院,参照北京市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对入围毕业生统一进行体检。同时组织入围毕业生进行心理测试。
(五)签订劳动合同
7月份,由乡镇与毕业生签订劳动合同,确定工作岗位,并将最终录用名单报区人力社保局流动调配科。
(六)资格复审
9月30日前,对新聘用的大学生“村官”进行资格复审,审核毕业证、学位证、报到证等相关材料,对非京生源毕业生还要审核就业推荐表、成绩单、英语四级合格证书等材料,确保其符合当年非京生源毕业生引进条件。对资格复审不合格的人员,按相关规定解除劳动关系。
丰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1年4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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