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大学生村官待遇将调整:建动态调整机制

来源:北京日报 作者:袁京

    明年,本市将调整大学生村官待遇,并将在有条件的地区探索试行农村转移劳动力员工化,既能享受稳定的工资,又能按城镇职工标准参加社会保险。记者从昨天举行的本市就业情况发布会上获悉,截至10月底,全市城镇新增就业37.88万人,其中北京生源高校毕业生就业率达96.1%,超额完成全年目标;明年就业工作的主要预期目标是城镇新增就业36万人。

  北京生源毕业生就业率96.1%

  截至10月底,北京生源高校毕业生已就业9.42万人,就业率达96.1%。市人保局表示,明年本市将确保实现北京生源毕业生就业率不低于95%的目标。

  96.1%的就业率是如何算出来的?

  据市人保局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处介绍,当毕业生离校时,没有实现就业的毕业生由所在区县人力社保局进行统计调查,毕业生也可到所在区县登记。用毕业生总量减去这部分未就业的毕业生数量,可以得出已就业的毕业生数量,其中包括继续升学、入伍、自主创业、留学人员等。然后,再除以北京生源毕业生总量就可以计算出来了。

  明年开始,大学生村官的待遇有望调整。据了解,从2005年开始,本市每年都从应届毕业生中选派大学生村官,由于这些年大学生村官政策未做大调整,且近年毕业生就业形势转好,加之又推出了社区工作者、科研院所助理、参军入伍等渠道,使得村官对毕业生的吸引力有所降低。

  针对这一现实情况,市人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目前正在会同相关部门共同研究针对大学生村官的政策。明年,本市将进一步拓展大学生村官的工作领域,加大农村文化、信贷等工作力度,研究村官待遇动态调整机制。


  农村转移劳动力纳入失业管理

  市人力社保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明年本市在将城市化建设地区农村劳动力纳入失业登记范围的基础上,探索建立城乡一体的就业失业登记分析系统。继续加大对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的扶持力度,完善鼓励用人单位招用城乡劳动者的岗位补贴和社保补贴政策。截至目前,本市首批认定城市化建设地区164个行政村,已将22.7万名农村劳动力纳入就业失业管理范围。

  明年将在有条件的地区探索试行一产从业人员员工化,推动在一产从业的农村劳动力与企业依法建立劳动关系,签订劳动合同,享受稳定工资收入,按城镇职工标准参加社会保险。

  六类人将纳入就业困难人员

  市人力社保局透露,本市首部地方性就业援助法规——《北京就业援助规定(草案)》即将出台。

  该规定将明确本市就业困难人员的具体范围,即在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愿望、处于无业状态并难以实现就业的本市城乡劳动者,具体范围包括:经残疾评定机构评定为残疾的;女满四十周岁以上、男满五十周岁以上的;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属于零就业家庭成员的;连续失业一年以上的;市政府规定的其他情形。本市绿化隔离、矿山关闭、资源枯竭或者受保护性限制等地区的农村劳动力,进行转移就业登记后,纳入本市就业困难人员范围。

  截至10月,本市城镇登记失业率为1.57%。明年,本市将促进登记失业人员和农村劳动力就业22万人,帮扶城乡就业困难人员实现就业8.8万人。对于那些有就业愿望但自身找不到工作的就业特困人员,明年将通过开发社区公共服务岗位,全部得到“托底”安置。目前已开发出的公益性岗位有3万个左右,而每年的就业特困人员总数为2.6万人。

  数字链接

  截至10月底,本市多项就业目标超额完成。全市城镇新增就业37.88万人,完成全年指标的105.22%;城镇就业困难人员实现就业9.31万人,完成全年指标的133%,就业率59.28%;农村劳动力实现转移就业6.91万人,完成全年指标的138.2%。(记者 袁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