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委书记卢展工答网友提问 涉及到大学生村官

来源:东南网 作者:佚名
    福建有关部门继昨天通过东南网,对省委书记卢展工做客东南网时网友所提的问题答复42条后,今天又答复10条。4天时间,有关部门已答复网友52条留言。
 
    8月17日,省委书记卢展工做客东南新闻网与网友在线交流,热情回答了部分网友的提问。对于当天未能在线回答的更多留言,卢展工书记第二天专门通过东南新闻网做了回应:所有的留言都已看到了,不能一一回应,向网友们致歉。并表示,将网友们反映的一些问题、意见和建议转达给有关部门和地区的同志,请他们认真研究,应该解决清楚的,尽快解决。8月20日,有关部门将认真答复的42条内容通过东南网向网友反馈。
 
    今天答复的10条留言主要有农村干部、大学生就业、户籍制度、保障房申购、马路噪音等问题。以下是网友的具体留言和相关部门的答复。
 
    问:我是今年的选聘生,下来之后我发现基层的干部对选聘生的概念非常模糊,村里的干部就更不用说了。组织上的规定在基层很少能落实,希望组织上能重视。
 
    省委组织部:选聘大学毕业生到村任职(简称大学生村官,我省称选聘生)是党中央作出的一项战略决策,是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快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培养造就经过实践锻炼,对人民群众怀有深厚感情的党政后备人才的一项重要举措。省委、省政府和各级党委政府都十分重视,省委组织部等部门就大学生村官到基层工作专门制定了管理办法。总的来说,基层贯彻落实是好的,但也存在宣传不到位和个别地方重视和落实不够的现象。省委组织部等相关部门已经注意到这些问题,最近主要采取三条措施:一是7月份在省委党校举办了二期选聘生培训班,教育引导选聘生安心农村工作,发挥知识优势,为新农村建设发挥聪明才智,只有做到有为,才能有位,才能得到广大基层干部群众的认可;二是8月初省委组织部已派出三个调研组,分赴全省九个设区市了解选聘生在农村工作、学习和生活等情况,督促基层落实好对选聘生的教育、培养和管理工作;三是在调研基础上,针对存在问题,提出解决办法,并拟于9月中下旬在莆田召开全省选聘生工作座谈会,推进这项工作的落实。
 
    问:今年省政府也出台了关于把大中专毕业生纳入保障房申购范围的政策,但各地目前仍没有具体的细节措施出台,所以我想听听卢书记的意见?
 
    省房改办:2009年5月,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快廉租住房建设的指导意见》(闽政办〔2009〕87号),要求有条件的地方可以适当扩大保障面,保障范围可扩大到有需求的中心镇。已就业的大中专毕业生且单身无房户,各地可根据实际情况纳入保障范围。廉租住房保障是一个由低到高逐步扩大的过程,根据《廉租住房保障办法》,保障范围由城市人民政府确定,市县人民政府可以根据当地经济发展水平、平均住房水平、财政承受能力和住房价格水平等因素,合理确定保障对象标准。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已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快廉租住房配租配售工作的通知》(闽建住〔2009〕10号),要求各地结合本地区2009-2011年廉租住房保障规划和年度计划确定的建设规模、保障目标任务,抓紧修订廉租住房保障管理办法,调整廉租住房保障家庭收入标准和住房困难标准。各地可根据本地实际,逐步把保障范围扩大到有需求的中心镇、已就业大中专毕业且单身无房户,以及符合条件的其他群体。
 
    问:干部职工都是国家公民,为什么要政策性地制造不公平?享受"阳光工资"的部门普遍比没享受"阳光工资"的单位要清闲的多!不信,请您到基层走访一次就知道了!
 
    省公务员局:"阳光工资"实际是指规范公务员津贴补贴。该项工作是针对公务员的福利、补贴和奖金进行规范,消除公务员机关乱发福利、补贴和奖金的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