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甘肃要选538名大学生当“村官”

来源:鑫报 作者:张萍
    2009年甘肃省选聘538名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主要担任村党组织书记助理、村委会主任助理,村级团组织书记、副书记等职务,此次将重点选聘应往届本科毕业生。省内高校应届毕业生由就读院校统一组织报名,外省就读大学生、往届毕业生和其他毕业生在4月22日-25日到兰州雷迪森大酒店(兰州市城关区东岗西路543号)报名。

  选聘到村任职毕业生将于5月中下旬进行招录考试,8月份到村任职。据悉,在此次选聘到村任职的538个名额中,兰州市共选聘15人,其中男生11人。

  此次选聘对象为1979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大专及以上学历毕业生,重点是应往届本科毕业生。本科毕业生是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或获校级及以上优秀团干部、优秀学生干部、三好学生、优秀团员、优秀毕业生表彰奖励之一者;大专毕业生是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且获校级及以上优秀团干部、优秀学生干部、三好学生、优秀团员、优秀毕业生表彰奖励之一者;硕士毕业生政治面貌和表彰奖励条件不限;往届在择业期内的未就业大学生须持有择业证;参加团中央组织的“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和我省实施的“三支一扶”项目人员,本人自愿且具备选聘基本条件的,经组织推荐可参加选聘考试。

  选聘到村任职的高校毕业生,比照本地乡镇从高校毕业生中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满后工资收入水平确定工作、生活补贴标准,按月发放;到村任职期间,按有关规定参加医疗、养老等社会保险,并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到村任职满3年、经考核合格,符合国家助学贷款偿还政策规定的,其在校期间的国家助学贷款本息可申请由国家代还;到村任职2年以上,具备“选调生”条件和资格的,经组织推荐,可参加“选调生”统一考试;到村任职满2年、服务期满3年内,报考省内党政公务员,笔试成绩加5分;报考硕士研究生,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到村任职满3年(甘南州2年)、考核合格的,在机构编制部门核定的人员编制内,直接纳入乡镇事业单位干部管理范围;被党政机关或企事业单位正式录用(聘用)后,在村任职工作时间计算工龄、社会保险缴费年限;到艰苦和少数民族地区农村任职的,户口可留在现户籍所在地。

  选聘到村任职高校毕业生的工作、生活补贴和享受社会保障待遇应缴纳的相关费用,中央财政补贴按人均每年1.5万元的标准拨付,省级财政人均每年补贴0.5万元,不足部分由县级财政承担。对选聘到村任职的高校毕业生,按人均2000元发放一次性安置费。

  各市州名额分配表

  地区          人数

  兰州市      15人(其中男生11人)

  嘉峪关市    8人(其中男生6人)

  金昌市      14人(其中男生10人)

  酒泉市      30人(其中男生21人)

  张掖市      30人(其中男生21人)

  武威市      50人(其中男生35人)

  白银市      50人(其中男生35人)

  天水市      56人(其中男生40人)

  平凉市      38人(其中男生27人)

  庆阳市      50人(其中男生35人)

  定西市      58人(其中男生41人)

  陇南市      69人(其中男生49人)

  甘南州      45人(其中甘南籍25人,]

  男生18人;非甘南籍

  20人,男生14人)

  临夏州      25人(其中男生18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