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选聘205名大学生村官任职全省18市县

来源:南海网 作者:李晓梅

    今年海南省将选聘205名大学生“村官”到全省18个市县农村任职,主要任村委会主任助理或党支部书记助理,报名时间为2010年8月16日至8月20日。这是南海网记者9日从海南省委组织部获悉的。


  关键词:205名村官


  记者获悉,海南从2008年开始首次招录选聘生(即大学生“村官”),选聘81人,2009年选聘85人,今年,中央组织部明确2008年至2012年中央财政补助的到村任职高校毕业生选聘名额由10万名增至20万名,计划2010年新选聘3.6万名大学生“村官”,海南的选聘人数增加较多,今年计划选聘205名大学生“村官”,其中有50个是定向招少数民族选聘生,到农村当任村委会主任助理或党支部书记助理。


  关键词:大专以上学历


  今年海南选聘村官的报招条件要求:海南省生源,全日制大专以上,年龄30岁以下,同时需具备以下之一的条件: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院系以上三好学生;在大学期间担任过院系以上党团组织、学生会干部或班级班长(团支部书记)一年。少数民族选聘生必须是少数民族毕业生,无专业、学位和性别的限制。


  关键词:5%加分


  此次选聘考试报名时间从2010年8月16日8:00时起至8月20日17:00时止,报名采取网上报名方式,不设现场报名。笔试时间为2010年9月18日。报名网站: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网址:http://hi.lss.gov.cn),点击进入海南省公务员招考网进行注册报名。


  据悉,考试包括笔试(公共科目、专业科目)和面试。笔试成绩占60%、面试占40%。报考各市县选聘生的少数民族考生、西部志愿者考生按本人笔试成绩的5%予以加分。


  关键词:乡镇公务员


  选聘生为“村级组织特设岗位”人员,系非公务员身份,在村任职聘期为3年。据悉,为使高校毕业生安心在农村工作,除了按照中央有关规定落实选聘生工作、生活补贴,办理医疗、养老保险,代为偿还助学贷款本息外,海南省还率先全国实行选聘生在村任职期满3年后,经考核合格,录用为本市县乡镇公务员。比照各县(市、区)乡镇从大学生中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满后工资收入水平确定聘用期间的工作、生活补贴标准,按月发放;享受中央财政每人2000元的一次性安置费。


  附:


  咨询电话:省委组织部干部一处(公务员管理处)(0898-65371866)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公务员局考试录用处(0898-65200852)


  (李晓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