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毕业生服务基层期满考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加分

来源:新晚报 作者:林乐君 赵…
    记者从3月22日召开的黑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会议上了解到,2009年黑龙江省将深化推进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制度改革,加大从有基层工作经历的人员中录用公务员的比例。

  黑龙江省将加大对高校毕业生公共就业服务和援助力度,提出了城乡基层、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企业、自主创业以及政府投资重点项目和国有企事业单位等四条就业主渠道,并在公务员及事业单位报考、生活补贴、社会保险补贴、创业资金和贷款、税费减免、职业培训、就业服务和援助等方面给予支持。

  在社会保险扩面方面,今年将重点扩大医疗保险覆盖范围,继续调整医疗保险待遇,推进城镇居民医疗保险试点,已经开展试点的城市,年底前参保率将达到80%以上。

  公务员加大基层录用比例

  今年将重点抓好公务员聘任制的试点工作,完善考试录用制度,加大从有基层工作经历的人员中录用公务员的比例,从优秀村干部、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等人员中考录乡镇公务员的工作。

  针对黑龙江省高寒、高纬度和边疆大省的实际,着力提高干部职工的工资收入水平和缩小地区差距;落实全省机关事业单位第二步规范津贴补贴政策,确保资金及时发放到位;做好其他事业单位实施绩效工资试点工作,并逐步推开;做好省直哈外机关事业单位和政企合一单位的规范津贴补贴工作。

  今年将全面推进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尽快实现从身份管理向岗位管理转变,全面推行事业单位聘用制度,规范合同管理,争取年内基本完成聘用制推行工作。完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办法,全面推行新进人员公开招聘制度,规范进人行为。大力推行竞聘上岗,积极配合机构分类和养老保险改革试点,做好文化、卫生等行业体制改革配套工作。

  在推进职称制度改革方面,将开设具有黑龙江省地域特色的冰雪艺术、民间艺术职称系列,研究制定评审标准和评价办法。此外,将完善特殊人才“绿色通道”政策,对业绩突出并得到业内专家认可的,实行特事特办,对农林牧渔业从事品种培育、技术开发和推广,中医、中药专业和基层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实行外语、计算机免试。

  毕业生创业首次可零出资

  为帮助大学生就业、创业,今年,黑龙江省将提高“三支一扶”、“村村大学生”等项目的毕业生的生活补贴标准,在基层服务期满后三年内参加公务员考录和事业单位招聘的,笔试成绩给予适当加分,就业困难和零就业家庭的高校毕业生,将免收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招聘的报名费和体检费,并实施一对一职业指导、向用人单位重点推荐、公益性岗位安置等帮扶措施。

  据悉,经认定生产经营困难并积极吸纳毕业生的国有大中型企业,可在规定时限内缓缴养老、医疗、失业、工伤和生育五项社会保险费,阶段性降低除养老保险外的四项社会保险费率,使用失业保险基金为稳定岗位支付社会保险补贴和岗位补贴,使用就业专项资金开展职工在岗培训。

  同时,降低毕业生自主创业门槛,创办企业首次出资额允许为零;毕业两年以内的毕业生从事个体经营的,三年内免收管理费、登记费和证照类等行政事业性收费;对毕业生从事个体经营或创办企业实行税收优惠政策,扩大小额贷款规模。

  医保起付线将降低

  据悉,会议要求各地市,要做好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的准备工作。按照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政策,同步同比例调整工伤人员伤残津贴。今年,将继续调整医疗保险待遇,采取降低起付线、提高封顶线等办法,提高参保人员的保障水平。根据统筹地区职工工资和生活水平变化情况,适当调整有护理依赖伤残人员的护理待遇及享受工亡职工供养亲属待遇的抚恤金。

  养老保险方面,今年省厅将重点研究城镇无业老人等人群的养老保障问题,力争尽快在制度上基本解决城镇养老保险全覆盖问题。医疗保险方面,今年要基本解决50余万关闭破产企业退休人员的医疗保障问题。工伤保险方面,采取政府投入资金和工伤保险基金分担的办法,确保年底前解决老工伤人员待遇问题。今年将启动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试点参保率将达到10%左右。

  稳定就业半年以上失去工作的农民工纳入失业登记,对符合条件的核发一次性生活补助,免费提供就业服务。探索将工资保障金覆盖范围从建筑行业扩展到其他行业,着力预防和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