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市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级组织工作公告
一、选聘数量及岗位
全市选聘200名高校毕业生,担任村党支部书记助理或村委会主任助理。
二、选聘条件
凡2007年以后毕业、尚未就业的普通高等院校专科以上毕业生,符合下列条件的,均可报名:
1、思想政治素质好,作风踏实,吃苦耐劳,组织纪律观念强。
2、学习成绩良好,具备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
3、身体健康且自愿到农村基层工作。
中共党员和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者在同等条件下优先选聘。正在参加“三支一扶”、“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教师特设岗位”等志愿服务项目的,不能报名。
二、选聘办法
选聘工作坚持公开、自愿报名、组织选拔、集中派遣的原则,采取考试与考核、体检相结合的方式,择优聘用。
三、服务时限、待遇和有关政策
选聘到村任职的“村村大学生行动计划”志愿者,属于“村级组织特设岗位”人员,服务期限2年。其服务期间及服务期满后的有关待遇按有关政策执行(详见《2009年哈尔滨市村村大学生行动计划实施方案》已在《哈尔滨市人事编制网》及《哈尔滨人才网》公布)。
四、报名时间、地点及所需材料
1、报名时间:9月10日—9月19日
2、报名地点:市人才服务局(道里区地段街10号)二楼公共服务大厅。
3、报名所需材料: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原件,二寸近期免冠照片四张,中共党员需提供党组织出具的党员证明。
五、咨询电话:0451—87653807
中共哈尔滨市委组织部
哈尔滨市人事局
二〇〇九年九月十日
2009年哈尔滨市村村大学生行动计划实施方案
为鼓励和引导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就业,加强基层组织建设,根据我市《关于做好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若干意见》中有关实施“村村大学生行动计划”的部署,决定选拔一批高校毕业生到村协助村级组织工作。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选聘对象和条件
1、选聘对象:2007年以后毕业、尚未就业的普通高等院校专科以上毕业生。
2、选聘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作风踏实,吃苦耐劳,组织纪律观念强。
(2)学习成绩良好,具备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
(3)自愿到农村基层工作。
(4)身体健康。
中共党员和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者在同等条件下优先选聘。正在参加“三支一扶”、“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教师特设岗位”等志愿服务项目的,不能报名。
二、选聘数量及岗位
全市选聘名额为200名,工作期限为2年。选聘的高校毕业生是中共党员的,担任村党支部书记助理;非中共党员的,担任村委会主任助理。
三、选聘原则和程序
选聘工作坚持公开公正,自愿报名,组织选拔,集中派遣的原则。选聘程序主要包括宣传动员、报名及资格审查、考试、体检和考察、公示、决定聘用和签订聘任合同等程序。9月10日启动,10月中旬完成。
1、宣传动员。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在《哈尔滨日报》、《新晚报》、哈尔滨人民广播电台、哈尔滨电视台、哈尔滨市人事编制网、哈尔滨人才网等有关媒体、网站发布选聘公告,宣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的重要意义和有关优惠政策,动员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报考。选聘公告发布时间为9月10日。
2、报名及资格审查。9月10日—9月19日,符合选聘条件的高校毕业生到市人才服务局(道里区地段街10号)二楼服务大厅报名,报名同时进行资格审查。
3、考试。根据报名、资格审查合格人数确定相应的考试方式。若资格合格人数超过300人,采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方式,9月26日,统一组织笔试,考试内容侧重于时事政治、党的基本知识、有关农村政策及公共基础知识。按笔试成绩 1:1.5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选。若报名人数300人以下,9 月26日直接进行面试。面试成立五个面试小组,每组评委三人,面试时间为每位考生不超过7分钟,当场打分。面试结束后,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参加体检对象。
4、体检。体检时间为9月30日,按照有关体检标准,统一指定时间和医院,对预选聘的人员进行体检,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空缺的,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5、公示。市委组织部确定拟选聘人员,从10月10日起,在哈尔滨市人事编制网、哈尔滨人才网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
6、派遣。10月17日,市委组织部根据我市各村基层组织实际,参考拟选聘人员去向意见,统一选派。对不服从组织派遣、不按规定时间报到的,取消选聘资格。
四、选聘人员待遇及有关政策
选聘到村任职的“村村大学生行动计划”志愿者,按照中央和我省有关规定,享受以下政策待遇:
1、工作、生活补贴和交通补助参照全省“三支一扶”大学生标准执行。
2、选聘期间,由各级政府所属人才服务机构提供免费人事代理服务。
3、具备“选调生”条件和资格的,经组织推荐,可参加“选调生”统一招考。
4、服务期满并考核合格,报考我市乡、镇、区、县(市)及市直党政机关公务员或参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享受笔试成绩增加分数的优惠政策,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县乡机关公务员应重点从选聘到村任职的高校毕业生中招录。
5、被党政机关或企事业单位正式录用(聘用)后,聘任合同所规定的在村工作时间可计算工龄,也可计算社会保险缴费年限。
6、户口可留在现户籍所在地,也可随迁服务地。
五、管理及服务
1、选聘到村任职的“村村大学生行动计划”志愿者为“村级组织特设岗位”人员,其工作管理及考核由乡镇党委、政府负责。人事档案由县级组织人事部门管理,党团关系转至所在村。确定选聘人选后,县(市、区)组织、人事部门与选聘对象签订聘任合同。各县(市、区)要建立健全“村村大学生行动计划”选聘人员管理制度,制定行为准则,强化工作纪律,健全考核办法,建立业绩档案;要建立选聘人员名册,组织选聘人员填写《选聘到村任职高校毕业生登记表》,并存入个人档案。
2、选聘人员在村工作期限为2年,时间自签订聘任合同起计算。聘任期满后,经组织考核合格、本人自愿的,可续签聘任合同;不再续签的,引导和鼓励其选择其他方式就业、创业。
3、县(市、区)组织、人事部门要组织开展岗前和岗位培训,内容主要是农村工作的基本知识和有关政策规定,帮助他们掌握做好农村工作的基本方法。
4、乡镇党委、政府要积极协调安排好选聘人员的食宿及日常生活,为他们开展工作创造条件、提供方便。要建立健全乡镇党委领导与大学生定期谈心制度、乡镇优秀干部与大学生结对帮扶制度、村干部帮带等制度,及时了解掌握他们的思想和工作情况,加强教育和引导,帮助他们正确对待工作和生活中遇到的困难,增强扎根基层、服务农民、在艰苦环境中锻炼成长的信念。
5、选派人员在聘用期间必须在村里工作,乡镇以上机关及其它单位均不得借调使用。
六、组织实施
村村大学生行动计划由市委组织部、市财政局、市人事局、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市农委、市民政局共同组织开展。市委组织部负责工作的综合协调;市财政局、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工作、生活补贴和交通补助以及社会保险缴费的落实工作;市人事局负责选聘及有关人事政策的落实和今后从中招录党政机关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等工作;市农委、市民政局按各自职能负责有关管理和培养提高等工作。
中共哈尔滨市委组织部
哈尔滨市人事局
二〇〇九年八月二十八日
村村大学生志愿者报名登记表
哈尔滨选聘大学生村官考试专用教材及试题 http://54cunguan.net/Shop/Special/lhb/Index.html
- 哈尔滨市选聘200名大学生当村官 9月10日开始报名 (2009-09-10)
- 2009年哈尔滨市村村大学生行动计划实施方案 (2009-09-10)
- 哈尔滨大学生村官选拔笔试成绩 27日起将网上公布 (2009-09-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