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2010年选聘大学生村官工作的通知
各市、州、县党委组织部,财政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事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各高等院校党委组织部:
根据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下达2010年到村任职高校毕业生选聘名额的通知》(组通字[2010]22号)、省委组织部《关于印发〈湖北省选聘到村任职高校毕业生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鄂组通[2008]121号)精神,现就做好全省2010年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聘名额分配
2010年我省共选聘高校毕业生2052名。原则上按一定比例分配到各市(州)、直管市和神农架林区(分配计划见附表一),根据毕业生定向应聘和到岗情况,省委组织部以市(州)为单位统筹调剂,争取应聘尽聘。
相关市(州)在具体分配时要向仙洪新农村建设试验区和7个脱贫奔小康试点县适当倾斜。
二、选聘对象条件
30岁以下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以上学历的应届和2009年毕业生,原则上为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下同),非中共党员的优秀毕业生经学校推荐也可报名应聘。
选聘的基本条件:(1)思想政治素质好,作风踏实,组织纪律观念强。(2)在校期间学习成绩良好,文化功底扎实,具备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3)志愿到农村基层工作,具有较强的吃苦精神。(4)身心健康。
参加“三支一扶”活动服务期满的高校毕业生,本人自愿且具备选聘条件的,经组织推荐可作为选聘对象(须由服务地的县级党委组织部门出具证明)。
三、选聘工作原则
选聘工作坚持自愿报名、双向选择,公开选聘、择优录用,合理安排、保障待遇的原则。
经笔试进入考察(面试)范围的,同等条件下中共党员优先选聘。
选聘过程中,凡不符合报考条件、弄虚作假违反纪律的,一经发现即取消选聘资格。已入围选聘人员主动放弃应聘,或已选聘人员在签订合同后1个月内不到任的,取消选聘资格。空缺名额,根据笔试成绩、考察、体检等情况,择优依次递补。选聘人员在合同签订2个月后自愿离任的,空缺名额不再增补。
四、选聘工作安排
全省2010年选聘工作,4月下旬启动,7月底基本结束,坚持统一组织、分级负责原则,按照动员部署、组织选聘、岗前培训、签订合同等环节进行。
1、报名(
报名参加选聘的毕业生须填写《湖北省2010年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报名登记表》(见附表二),一式三份,交学校党委组织部审查盖章后,一份由学校党委组织部留存,一份在参加笔试时交监考人员,一份本人留存。
2、笔试(5月下旬)。笔试由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统一组织实施。笔试时间和地点在湖北人事考试网上发布。应考时要求携带本人准考证、身份证和经学校党委组织部审核盖章后的《湖北省2010年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报名登记表》。
3、考核(
4、体检(
5、培训(7月下旬)。省委组织部组织集中培训。集中培训结束后,由各市(州)向县(市、区)分配选聘人员,由各县(市、区)组织人事部门与选聘对象签订聘任合同。上岗前以县(市、区)为单位组织1-2天的岗前实践培训。
五、有关工作要求
全省2010年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由省委组织部会同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有关部门组织开展,由市(州)组织、财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负责实施,高等院校党委组织部参与配合。各级党委和相关部门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认真落实有关政策,确保选聘工作顺利进行。
1、加强宣传发动工作。省委组织部在《湖北日报》、湖北人事考试网等媒体发布公告,及时报道选聘工作进展情况。各相关部门和高校要采取多种方式做好宣传工作,动员和引导符合条件的大学毕业生积极参与报名和应聘。
2、严肃选聘工作纪律。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政策性强、关注度高,特别是涉及到广大应聘毕业生的切身利益,一定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在选聘工作过程中,凡发现有违规违纪操作的,一经查实将追究主管领导和当事人的责任。
3、认真执行各项政策。按照《湖北省选聘到村任职高校毕业生管理办法(试行)》,认真做好选聘生的工作分配、待遇保障、教育培训、培养使用、日常管理和考核奖惩。要注意研究新情况、采取新措施、总结新经验,确保选聘工作取得实效。
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党委组织部请于8月底前以正式文件上报选聘工作总结报告,并填报《湖北省2010年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聘用人员审批表》和《湖北省2010年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聘用人员有关情况统计表》。
附:
1、《湖北省2010年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计划名额分配表》
2、《湖北省2010年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报名登记表》
中共湖北省委组织部
湖北省财政厅
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附表一
湖北省2010年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
计划名额分配表
单 位
|
名额
|
武汉市
|
140
|
黄石市
|
65
|
宜昌市
|
110
|
襄樊市
|
190
|
十堰市
|
140
|
荆门市
|
110
|
鄂州市
|
30
|
荆州市
|
195
|
孝感市
|
230
|
黄冈市
|
335
|
咸宁市
|
80
|
随州市
|
70
|
恩施州
|
210
|
仙桃市
|
52
|
潜江市
|
25
|
天门市
|
60
|
神农架林区
|
10
|
合 计
|
2052
|
附表二
湖北省2010年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报名登记表
学校所在省(区、市) 学校全称:
姓 名
|
|
性 别
|
|
照 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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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 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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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出生年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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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政治面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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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健康状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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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号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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届 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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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届 □2009届 □“三支一扶”服务期满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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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 历
|
|
专 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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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校期间担任学生干部、团干部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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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入学前户籍所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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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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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电子信箱
|
|
||||||
家庭通信地址及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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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应聘去向
(服务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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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 □黄石 □宜昌 □襄樊 □十堰 □荆门
□鄂州 □荆州 □孝感 □黄冈 □咸宁 □随州
□恩施 □仙桃 □潜江 □天门 □神农架(限选一项)
|
||||||||
是否愿意回户籍所在县(乡、镇、村)□是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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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是否服从调剂分配 □服从 □不服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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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个人简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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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学期间
奖励和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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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学校或单位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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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盖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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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党员
身份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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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组织(盖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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