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宿豫区探推行大学生村官关爱提醒机制

来源:大学生村官报 作者:叶敬松 王旭南
江苏省宿迁市宿豫区探索推行大学生村官“关爱提醒”机制,着重解决大学生村官队伍中苗头性、倾向性问题,通过书面提醒、谈心交流,做到预防在先、提醒在先、关爱在先,防患于未然,切实关心爱护大学生村官。
 
  随机谈话,对细节问题及时提醒。以乡镇(园区)党(工)委书记、分管领导及村(居)党组织书记、村(居)群众等为主体,对大学生村官日常工作中存在的一些小问题,随时随地进行关爱提醒。当事人对自身存在的问题及时反思,防微杜渐,并在大学生村官博客中进行深入剖析。
 
  书面函询,对不当行为及时纠偏。对大学生村官在政治思想、工作态度、工作作风、廉政勤政、在村在岗等方面出现的倾向性、苗头性问题,区委组织部村官办在进行核实的基础上,向当事人发送《关爱提醒单》,告知存在问题。当事人在接到《关爱提醒单》7日内须向村官办递交整改落实材料。村官办根据落实整改情况实施跟踪提醒。若一年内被书面函询提醒3次以上的,取消当年度评先评优和五星级评定资格。目前,该区已对星级评定中星级偏低的9名大学生村官发送了《关爱提醒单》。
 
  警示谈话,对违例行为及时整改。对大学生村官存在不认真执行有关规章制度,不服从主管部门管理;工作作风漂浮,每周在村工作时间不足3天;群众认可度较低,年度考核测评优秀率低于70%;年度考核被定为基本合格等次;创业项目存在弄虚作假等问题的,由区委组织部村官办核实,形成详实的书面材料报送区委组织部分管领导,由分管领导实施警示谈话提醒。一年内被警示谈话提醒2次以上的大学生村官,年度考核定为不合格,聘期考核不得评为优秀等次。
 
  诫勉谈话,对临界行为及时纠错。对因工作失误、失职造成较大损失或产生不良社会影响;一年内请病假、事假累计超过三个月;连续两个年度考核被定为基本合格等次,区委组织部村官办在充分掌握事实的基础上,形成材料报送区委组织部长,由组织部长实施诫勉谈话提醒,充分发挥诫勉谈话的预警关爱功能。一年内被诫勉谈话提醒一次以上的大学生村官,年度考核定为不合格,聘期考核不得评为优秀等次。     (叶敬松 王旭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