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通榆县出台五项制度加强大学生村官管理

来源:大学生村官网 作者:

    为进一步严明大学生村官工作纪律,切实加强对大学生村官的管理,通榆县委组织部在省委组织部出台的村官请销假制度基础上,又进一步健全完善形成了五项制度,确保全县大学生村官工作健康有效开展。

  一是驻村制度。要求大学生村官认真开展驻村工作,切实履行自己的岗位职责,扎实做好任职村交办的工作任务。县直单位、乡镇机关和各事业单位(站、所)不得以任何名义抽调大学生村官,因突击任务或重点工作需抽调大学生村官的,须报经县委组织部批准后方可借用。

  二是请假制度。要求大学生村官除法定节假日和乡镇统一安排休假外,大学生村官都要坚持在村工作。如有事确需请假的,应按照规定程序办理请销假手续。大学生村官请事假1—5天,由县委组织部批准;6—10天,由市委组织部农村组织科批准;10天以上,由省委组织部大学生村官管理处批准。县委组织部不定期对大学生村官驻村开展工作情况进行督查,大学生村官当年请事假累计达20天的,不再发放当年年度考核奖金。未按规定履行请销假手续或超假缺勤连续达15天的及一年内累计达30天的,视为自动放弃大学生村官资格。

  三是汇报制度。明确大学生村官在聘用合同期内参加公务员或事业单位考试的,必须向县委组织部提出申请,经省委组织部研究同意后,方能参加考试。提出辞职的,必须向乡镇党委和县委组织部提出书面申请,并说明辞职理由。严格实行大学生村官“五个一”工作制度,即每天写一次工作日志,每月向乡镇党委、县委组织部报送一条信息,每季度参加一次由乡镇党委召开的工作例会,每半年撰写一份切合实际的村情舆情调研报告,每年向村“三委”班子及乡镇党委和县委组织部述职。

  四是安全制度。乡镇党委按照保障安全、有利工作的原则,负责安排好大学生村官的食宿场所,加强对大学生村官的安全教育。要求大学生村官严格遵守各项安全管理规章制度,防止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如不服从管理,违反相关规定而发生安全事故,大学生村官本人应承担相应责任。

  五是责任制度。乡镇党委具体负责大学生村官的日常教育和管理,避免在大学生村官管理方面出现严重过失或过错,造成不良影响。乡镇党委组织委员要及时与大学生村官沟通,了解他们在工作学习中的所思所想,及时帮助他们解决工作生活中的实际问题。任职村提供必要的工作生活条件,明确职务分工,保证大学生村官参与村里的工作和重要事务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