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大学生当村官 往届毕业生也可以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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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9年,全市共选聘400名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到天津市11个有农业的区县所属村任职。其中,汉沽区10名、大港区15名、东丽区20名、西青区25名、津南区25名、北辰区25名、武清区70名、宝坻区70名、蓟县70名、静海县40名、宁河县30名。

  选聘范围为:200名面向坐落在天津市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和天津市生源在外地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的应届大学本科毕业生、研究生进行选聘;200名面向具有本市选聘区县原籍(生源地)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或毕业1—3年的大学本科毕业生、研究生进行选聘。

  选聘对象为30岁以下(1979年1月1日以后出生),原则上为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非中共党员的优秀团干部、优秀学生干部、三好学生也可选聘。定向培养、委托培养、各类成人教育、远程教育的毕业生、专升本毕业生不在选聘范围内。

  此外,参加天津市组织的“三支一扶”活动的大学本科以上高校毕业生、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活动且服务期满的大学本科以上高校毕业生,经组织推荐(1次)可作为选聘对象。(来源:天津网-每日新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