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疑:关于掌心雪的行政回避的题目!

来源:大学生村官网 作者:佚名
  行政回避:是指行政机关的公务员在行使职权过程中,因与其处理的法律事务有利害关系,为保证实体结果和程序进展的公平性,依法终止其职务的行使并由他人代理的一种程序法律制度。根据上述定义,下列哪种情况违反了行政回避的规定?
  A.丈夫是妻子的直接领导B.老师提拔自己的学生
  C.在外任职的警察回家乡办案D.法官审判自己朋友的儿子

这道题目我觉得应该选B
A缺乏了"行使职权过程中和处理的法律事务有利害关系"的要件
c办案关键看是什么样的案件,或者很简单反过来想成立的话这是否意味着北京人就不能在北京当警察啊!
D这是典型的司法回避.请注意我们国家的组织构成司法机关不是行政机关!

我查过有关行政回避的资料,对于师生提拔的关系的确有相关的说明.虽然没有说在行政机关中的师生提拔,但是我想通过排除法也应该选这个.
此外,我在网上看到这个题目有答案是B

大家讨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