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现实生活中,人情与法理

来源:大学生村官网 作者:佚名
  在现实生活中,人情与法理的冲突是司空见惯的。法律是公共生活领域的共同准则,在制定和执行过程中不应受人情关系的影响,人情关系一旦干涉法律的制定和执行,基于法理的正义和秩序就得不到保证。
上述这段话表明:( )
A.人情交往方式在私人生活领域是合理的,但人情交往方式泛化到公共生活领域,就失去了其合理性
B.人情交往关系具有更多的“私人”性质,而公共生活具有更多的“公有性质”,二者在本质上是相互对立的
C.人情关系到了公共生活领域,就显出其狭隘性,不一定对公共生活起破坏作用
D.人情关系到了公共生活领域,会出现以人情分配公共利益的情况

答案是B 请解释一下原因 谢谢[此贴被乌伤在07-10-2912:06重新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