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基础知识全搜集
来源:大学生村官网
作者:佚名
法律基础知识全搜集
一、法理与宪法知识
在2007年之前,中央国家机关公务员考试《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的“常识判断”部分,考试大纲对考试范围是这样描述的:“常识判断部分涵盖法律、政治、经济、管理、人文、科技等方面”。自2007年开始,中央国家机关公务员考试《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的“常识判断”部分,发生了重大变化。考试大纲规定,“常识判断,主要测查报考者的法律知识运用能力,涉及宪法、民法、商法、行政法、经济法、刑法、诉讼法”。也就是在中央国家机关的公务员考试中,法律知识将成为“常识判断”部分考查的重点,而在2007、2008这两年的考试中,最终出现的试卷上的题目也严格贯彻了考纲这一要求,“常识判断”部分的25道题全部都是法律题。
从考查的范围来讲,之前的考题,涵盖了多方面的知识,对考生备考复习,造成了不小的难度,对平时的知识积累要求更高,而自考纲改革了以来,只考查法律知识,在范围上大大的缩小了,考生的备考复习有了方向性。但随着考试范围的缩小,试题的难度却有所加大,虽然只考查法律知识的试题只有2007、2008两年,但这种难度逐渐加大的趋势,却已经有了苗头,08年的考题已经逐步呈现出覆盖面广、难度偏大的特定。在在有些题目中,虽然是单选,但一道题目中涉及多个知识点,这就要求考生在复习备考的过程中,不仅要做到对法律知识点基本的记忆准确,还要能够在透彻理解的基础上灵活运用所掌握的知识,谙熟各个知识点之间的联系,这对非法律专业的考生来说,是有一定难度的。
因为公务员的职业原因,在工作中,通常会涉及到关于行政和公务方面的法律法规,因此,行政法和公务员法通常成为考查的重点,就最近两年的公务员考试中,也可以看出,行政法在题目中所占的比例不小,但对如宪法、民法、刑法等主要部门法的考查也比较集中,相对而言,其他部门法的考查题目较少,而且,难度也较为基础。
一、 法理学和宪法的的考查
虽然在考试大纲中并没有对法理的内容有明确的要求,但近两年的公务员考试中也都有所涉及,如2007年中央国家机关公务员考试第100题:
下列规范性文件中不得设定行政许可的是:
A.法律 B.县级政府的决定
C.行政法规 D.地方性法规
此题虽然表面上考查了行政许可的内容,但也间接的考查了“规范性法律文件的形式”的知识。
而2008年的公务员考试则更为直接的考查了法理部分法律体系的知识,如2008年中央国家机关公务员考试第96题:
下列关于法律体系的表述中,不正确的是:
A.法律体系由法律部门组成
B.我国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尚不完备
C.中华法系也即我国的社会主义法律体系
D.法律体系是一国法律有机联系的统一体
【答案】C。解析:中华法系指的并不是我国的社会主义法律体系,而是中国的封建法律和亚洲一些仿效这种法律的国家法律的总称。它是法制史上的一个概念,是世界上五大法系之一,其他四个分别是:大陆法系、英美法系、伊斯兰法系、印度法系,其中印度法系和中华法系已经解体,现存的共三大法系。中华法系在历史上不但影响了中国古代社会,而且对古代日本、朝鲜和越南的法制也产生了重要影响。其他三项都是正确的表述。
对于宪法知识的考查,08年的国考明显有比重加大的趋势,涉及到宪法方面知识的试题多达六道,重点在《宪法》和《立法法》方面,如08年国考第100题:
根据我国宪法和有关法律的规定,下列构成违宪或违法的行为是:
A.国家主席代表中华人民共和国接受外国使节
B.某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制定本自治州的《自治条例》
C.国务院某部发布《关于认真学习贯彻<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的通知》
D.国务院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授权决定,对储蓄存款利息所得减征个人所得税
一、法理与宪法知识
在2007年之前,中央国家机关公务员考试《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的“常识判断”部分,考试大纲对考试范围是这样描述的:“常识判断部分涵盖法律、政治、经济、管理、人文、科技等方面”。自2007年开始,中央国家机关公务员考试《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的“常识判断”部分,发生了重大变化。考试大纲规定,“常识判断,主要测查报考者的法律知识运用能力,涉及宪法、民法、商法、行政法、经济法、刑法、诉讼法”。也就是在中央国家机关的公务员考试中,法律知识将成为“常识判断”部分考查的重点,而在2007、2008这两年的考试中,最终出现的试卷上的题目也严格贯彻了考纲这一要求,“常识判断”部分的25道题全部都是法律题。
从考查的范围来讲,之前的考题,涵盖了多方面的知识,对考生备考复习,造成了不小的难度,对平时的知识积累要求更高,而自考纲改革了以来,只考查法律知识,在范围上大大的缩小了,考生的备考复习有了方向性。但随着考试范围的缩小,试题的难度却有所加大,虽然只考查法律知识的试题只有2007、2008两年,但这种难度逐渐加大的趋势,却已经有了苗头,08年的考题已经逐步呈现出覆盖面广、难度偏大的特定。在在有些题目中,虽然是单选,但一道题目中涉及多个知识点,这就要求考生在复习备考的过程中,不仅要做到对法律知识点基本的记忆准确,还要能够在透彻理解的基础上灵活运用所掌握的知识,谙熟各个知识点之间的联系,这对非法律专业的考生来说,是有一定难度的。
因为公务员的职业原因,在工作中,通常会涉及到关于行政和公务方面的法律法规,因此,行政法和公务员法通常成为考查的重点,就最近两年的公务员考试中,也可以看出,行政法在题目中所占的比例不小,但对如宪法、民法、刑法等主要部门法的考查也比较集中,相对而言,其他部门法的考查题目较少,而且,难度也较为基础。
一、 法理学和宪法的的考查
虽然在考试大纲中并没有对法理的内容有明确的要求,但近两年的公务员考试中也都有所涉及,如2007年中央国家机关公务员考试第100题:
下列规范性文件中不得设定行政许可的是:
A.法律 B.县级政府的决定
C.行政法规 D.地方性法规
此题虽然表面上考查了行政许可的内容,但也间接的考查了“规范性法律文件的形式”的知识。
而2008年的公务员考试则更为直接的考查了法理部分法律体系的知识,如2008年中央国家机关公务员考试第96题:
下列关于法律体系的表述中,不正确的是:
A.法律体系由法律部门组成
B.我国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尚不完备
C.中华法系也即我国的社会主义法律体系
D.法律体系是一国法律有机联系的统一体
【答案】C。解析:中华法系指的并不是我国的社会主义法律体系,而是中国的封建法律和亚洲一些仿效这种法律的国家法律的总称。它是法制史上的一个概念,是世界上五大法系之一,其他四个分别是:大陆法系、英美法系、伊斯兰法系、印度法系,其中印度法系和中华法系已经解体,现存的共三大法系。中华法系在历史上不但影响了中国古代社会,而且对古代日本、朝鲜和越南的法制也产生了重要影响。其他三项都是正确的表述。
对于宪法知识的考查,08年的国考明显有比重加大的趋势,涉及到宪法方面知识的试题多达六道,重点在《宪法》和《立法法》方面,如08年国考第100题:
根据我国宪法和有关法律的规定,下列构成违宪或违法的行为是:
A.国家主席代表中华人民共和国接受外国使节
B.某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制定本自治州的《自治条例》
C.国务院某部发布《关于认真学习贯彻<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的通知》
D.国务院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授权决定,对储蓄存款利息所得减征个人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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