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高明区公开选聘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工作的公告
为加强农村干部队伍建设和培养农村后备干部,高明区决定公开选聘20名高明区户籍大学毕业生到农村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培养目标
通过选聘高明区户籍的应届、往届全日制普通高校大专以上学历的毕业生到农村工作,进一步提高村级工作人员的素质,以适应我区基层工作的需要。
二、选聘职位、条件及对象
(一)政治素质好,拥护党的领导,执行党的基本路线;
(二)勤奋好学,有较好的语言文字表达能力和组织协调能力,作风正派;
(四)热爱农村基层工作,服从组织安排;
(五)身体健康,年龄30周岁及以下(以2009年8月31日划线计算),研究生年龄放宽至35周岁以下(以2009年8月31日划线计算);
(六)高明区户籍;
(七)具备选聘职位所需的资格条件。
选聘部门 |
职位 代码 |
选聘人数 |
选聘对象 |
学历 |
专业 |
荷城街道 办事处 |
10101 |
6 |
荷城街道户籍毕业生 |
全日制普通高校 大专以上 |
不限 |
杨和镇 政府 |
10201 |
3 |
杨和镇户籍毕业生 |
全日制普通高校 大专以上 |
不限 |
明城镇 政府 |
10301 |
4 |
明城镇户籍毕业生 |
全日制普通高校 大专以上 |
不限 |
更合镇 政府 |
10401 |
7 |
更合镇户籍毕业生 |
全日制普通高校 大专以上 |
不限 |
三、聘用时间
聘用时间为3年。
四、选聘方法
选聘工作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本人自愿报名,经笔试、面试、体检考核后择优录用。
(一)笔试。笔试时间:2009年9月12 日上午9:00—11:00,笔试地点:高明区广播电视大学(地址: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文昌路荷花巷38号)。笔试科目为《行政能力》,主要测试考生掌握政治、法律、行政管理、公文写作等基本知识。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入围面试名单和面试安排将在高明区人事局网(网址:http:// rsj.gaoming.gov.cn,下同)公布。
(二)面试。笔试结束后,根据达到合格分数线的考生的笔试成绩高低顺序,按选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如合格人数达不到1:3的比例,则按实际合格人数确定面试对象。面试前,由区人事局根据公告条件对考生进行复核。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测试考生的综合分析能力、计划组织能力、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举止仪表等。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比例合成综合成绩,综合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
(三)体检和考核。根据考生综合成绩的高低顺序,按选聘人数等额确定体检和考核的人选。体检的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或考核不合格的,可依次替补人选。
(四)公布入选对象。根据考生综合成绩和体检、考核结果,由区委组织部、区人事局确定拟聘人员名单,并在高明区人事局网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日)。
五、待遇和管理
(一)选聘到村任职的高校毕业生,参照我区现任村“两委”成员的工资水平确定工资补贴待遇,具体标准是:具有大专学历的人员每月1450元,本科以上学历的人员每月1600元。
(二)每年年底,由各镇(街道)对选聘到村任职的高校毕业生进行工作考核,并根据考核结果发放考核奖励金,具体金额参照现任村“两委”成员的奖励金标准。
(三)在村任职期间,按照各镇(街道)现任村“两委”成员的相关标准参加城镇职工养老保险。
(四)在村任职期满、考核合格的高校毕业生,参加区、镇(街道)各类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政府聘员公开招聘考试的,笔试成绩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
(五)各镇(街道)与高校毕业生签订聘用合同。聘期结束后,经组织考核合格、双方愿意续聘的,可依法续签聘用合同;考核不合格的,不再续聘,由聘员本人自谋职业。经过一段时间的实际工作, 表现优秀,可推荐参加村“两委”选举。
六、报名时间和地点
(一)报名时间:2009年8月27日至9月4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周六、日除外)。
(二)报名地点:报考者所属镇(街道)组织人事纪检办公室。
(三)报名要求:报考者按本公告的选聘条件,从网上下载并填写《高明区选聘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工作报名登记表》一式2份,持本人户口簿、身份证、学历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近期正面免冠小一寸彩照3张办理报名手续,并由所在镇(街道)根据公告条件进行审核。
(四)咨询电话:
区委组织部组织科:88822272;
区人事局公务员管理股:88881942;
荷城街道组织人事纪检办公室:88988803;
杨和镇组织人事纪检办公室:88801026;
明城镇组织人事纪检办公室:88831913;
更合镇组织人事纪检办公室:88848838。
七、本公告由高明区委组织部负责解释。
附: 《高明区选聘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工作报名登记表》
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考试教材及试题http://54cunguan.net/Shop/Special/lhb/Index.html
中共佛山市高明区委组织部 佛山市高明区人事局
二○○九年八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