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杭州萧山区新聘大学生村官近日上岗9日起培训
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社区任职,是党中央、国务院作出的一项重大战略决策,对于改善农村基层干部队伍结构、培养新农村、新型社区建设骨干力量和党政干部后备人才,推进新形势下农村改革发展,夯实党在农村的执政基础具有重大意义。2005年6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的意见》(中办发[2005]18号),拉开了选聘工作的序幕。
根据省市的统一部署,我区的选聘工作从2007年开始。为卓有成效地开展好这项工作,中组部、中宣部、教育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等十二个部门于今年5月又印发了《关于建立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长效机制的意见》(组通字[2009]20号),要求各地高度重视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社区任职工作,建立定期选聘制度,合理确定选聘规模和计划,实行定期、统一、择优选聘。意见还要求建立岗位培训制度,制定培训规划,突出培训重点,拓展培训渠道,加强大学生村官的系统培训,特别是农村工作技能技能培训;建立配套保障制度,落实工作生活补贴、社会保险等,不断改善大学生村官的工作生活条件;建立跟踪培养制度,关注他们健康成长;建立正常流动制度,既鼓励他们扎根农村,又尊重他们个人意愿,向其他领域流动;建立齐抓共管制度,定期召开有关部门联席会议,统筹协调,研究解决选聘工作中的重大问题,确保大学生“村官”下得去、待得住、干得好、流得动,逐步建立一支规模适度、结构合理、素质优良、充满活力的大学生“村官”队伍。
区委组织部副部长、区人事局局长施月仁出席会议并讲话。他要求各镇、街道将思想统一到组通字【2009】20号文件精神上来,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使命感,重视和做好高校毕业生选聘到村、社区任职工作。不仅要做好今年新聘人员的定岗定位、合同签订、待遇落实等当前工作,还要连同前两年的已聘人员,切实抓好所有大学生村官的各项后续管理工作。各镇、街道要确定一名领导负责此项工作,实行定期访谈制度。要严格遵循萧委办[2007]65号文件的部署,明确各村、社区党组织书记为大学生村官培养第一责任人,并指定一名“师傅”对大学生村官进行一对一帮带。要根据新形势、新任务、新政策,探索行之有效的管理办法,引导和鼓励大学生村官长期扎根农村、社区一线。要充分发挥镇村党团组织的作用,在大学生村官周围营造浓厚的政治气氛。要引导大学生村官充分挖掘自身潜能,组建自治组织,开展自我管理和自我教育,从中增长才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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