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新增选610名大学生村官 6月3日确认
昨日记者从省公务员局获悉,我省将在2010年原计划安排(500名)的基础上,新增选聘高校毕业生(简称“选聘生”)到村任职名额610名。
各地市选聘生名额安排:福州市105名,厦门市25名,漳州市85名,泉州市98名,莆田市45名,三明市62名,南平市60名,龙岩市65名,宁德市65名。
新增选聘生成绩须达一定分数
按照规定,已通过2010年福建省选调生、选聘生资格审查并参加笔试,成绩达到一定分数线的考生,可参加新增选聘生选拔,其中:报考福州、厦门、漳州、泉州、莆田市的,笔试成绩应达到80分以上;报考三明、南平、龙岩、宁德市的,笔试成绩应达到75分以上。提醒相关考生,我省对已经考察未被录取的选调生、选聘生人选,愿意参加新增选聘生选拔的,予以优先考虑。
据悉,今年参加我省选调生和选聘生报考人数较多、笔试分数较高,考生资源条件不错,因此我省决定从原已参加笔试的人选中扩展筛选,适当调降笔试分数线,让符合条件的对象确认志愿,并按有关规定要求组织考察。新增选聘生的选拔工作,依然按照发布公告、确认志愿、考察、体检、公示、决定聘用等程序进行。
6月3日前确认是否参与选拔
此次选聘时间的具体安排:5月30日-6月3日,符合条件的对象确认志愿;6月4日-6月25日,确定考察人选,组织考察;6月26日-7月中旬,确定拟选聘人选,进行公示和体检;7月下旬,公布选聘生名单;8月底,办理聘用手续。
符合新增选聘生条件的对象,请于6月3日23:00前,由本人进入福建人才联合网“福建省选调生、选聘生报名系统”,用原报名的身份证号码和密码登录后台,确认是否愿意参加新增选聘生的选拔。
考核合格可安排到事业单位
这批选聘生与以往选聘生的待遇(服务期满后,考核合格录用为选调生)有所不同,新增选聘生服务期满后,不再直接录用为选调生,对经考核合格的,统筹安排到本地区有空编的财政核拨事业单位(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
同时,我省每年还在选调生和公务员招考计划中安排一定数量的专门职位,考录任职期满且考核合格的选聘生。
新增选聘生的任职期限等与以往的政策并无差异,选聘生在村工作期限一般为2年。
新增选聘生到村任职服务期间,为“村级组织特设岗位”人员,系非公务员身份。在村工作服务期限一般为2年,原则上按生源地安排到有利于他们锻炼成长的村任职,是中共正式党员的,一般安排担任村党组织书记助理职务;是中共预备党员或非中共党员的,一般安排担任村委会主任助理;是共青团员的,可安排兼任村团组织书记、副书记职务。
2010年福建省新增选大学生到村任职公告
原文链接:http://www.54cunguan.net/fj/xuanpin/201005/1966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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