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干部开会分赃 大学生村官违心同意

来源:河南日报 作者:李向华 张文炤 赵铭昕
村干部开会分赃 大学生“村官”违心同意

    被免予责任追究的大学生“村官”给更多人带来警示

    

    修路占地多出了63万元征地补偿款

近期,郑州市高新区某村村干部贾林、贾学等5人因贪污犯罪,分别被法院一审判处6年到10年不等的有期徒刑。

    听到这个消息,一种复杂的情绪涌上邓超心头。两年前,邓超大学毕业。面对严峻的就业形势,他考取了郑州市区的大学生“村官”。

    邓超所在的村子紧临107国道。2010年1月,107国道改道,要穿过京珠高速公路。为使京珠高速运行不受影响,需修一条京珠高速保通辅道,经测定,该辅道要临时占用邓超所在村的45亩土地。按每亩3.7万元的补偿标准来算,该村因此获得了国家165万元的土地补偿款。

    村干部制定征地补偿款分赃规则

    这天晚上,邓超刚吃过饭,就接到村委会主任通知,让他到老村委会开会,清算村民补偿款。开会中,一组组长贾全说:“107辅道补偿给咱的钱多,给村民兑付后还剩一些,得说说这钱怎么办。”其他两个村组长也随声附和。

    事后回忆起当时的情景,邓超感到,三个村组长事先已商量过,是有“备”而来的,不然不会行动那么一致。

    村委会主任也明白了他们的意思,但他没有明确答复,推说书记不在场,他当不了家,得叫书记过来才能“拍板”。

    有人就立即给村党支部书记贾学打了电话。一会儿,贾学书记就到了会场。到场后,听说要分多出的补偿款,一开始,贾学还很犹豫,可抵不住众人一直说,他也就同意了。见书记点头,村委会主任也表示了同意。

    接下来,该“瓜分”那多出的63万元补偿款了。在场的每一个人都不同程度地把心提了起来,唯有邓超,事不关己,高高挂起。一度,他曾离开会议室,一个人在门外站着。然而,村委会主任又把他喊了进去,说是自己人,不用“回避”。矛盾困惑中,邓超只有默不作声地在一边坐着。

    确定了人员、数额,书记、村委会主任和三个村民组长,每个人再虚报一个名字,用这个名字冒领占地补偿款。他们几个人,有的用自己的名字,有的用家属的名字,虚报了占地数,每人凑够了该得的数额。一笔63万元的巨款,就这样被无声无息地“消化”掉了。

    大学生“村官”的职务犯罪预防刚刚开始

    2010年7月,接到群众举报,郑州高新区检察院对村干部贾林等5人涉嫌贪污公款犯罪一案进行调查。邓超被检察机关传唤。面对检察官的询问,邓超如实交代了事情的经过,也认识到了自己在整个事件中的行为及不当之处。“我明明知道他们这样做是不合理、违法的行为,可我还是给他们办了。”

    在案件调查过程中,检察官发现,邓超虽然“涉案”,但毕竟没有犯罪的动机与恶意,也没有接受分给自己的钱,形成犯罪的事实。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也出于对大学生村官的保护,高新区检察院对邓超免予了责任追究。但是,对邓超的教育帮助,对辖区内大学生“村官”的职务犯罪预防却刚刚开始。

    “通过办理这些案件,我们感到强化大学生“村官”反腐倡廉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增强大学生“村官”的法制观念,使他们能够在工作中防微杜渐、清廉做事,势在必行,任重道远。”郑州高新区检察院反贪局局长焦松敏如是说。

    “感谢检察院对我的关怀与爱护,在以后的工作中,我会更加谨慎自律,加强法律学习,做个合格的村官。我的同学,有些也当了村官,希望他们能从我的经历中,汲取教训,知道哪些是该做的,哪些是不该做的。”近日,邓超来到郑州高新区检察院,说出了这样一番心里话。